危險報警閃光燈的樣子是四個同心紅色三角形,如下圖所示:
危險報警閃光燈是壹種提醒其他車輛與行人註意此車發生了特殊情況的信號燈。危險報警閃光燈應在高速公路發生故障、高速行駛時、道路上臨時停車時、牽引故障機動車時、行駛中發生緊急故障、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正在執行特殊任務等情況下開啟。
擴展資料:
危險報警閃光燈開啟情形:
1,車輛發生故障時:
在道路行車過程中突遇車輛發生故障、不能及時移至到安全區域時,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註意安全,並及時報警,等待救援。
2,高速公路發生故障:
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時,應停在緊急停車帶內,及時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距故障車後方150米外,設置危險警告標誌,並迅速報警,司乘人員應在故障車的前方隔離欄外側等待救援。
3,牽引故障機動車時:
在牽引故障機動車時,此時車輛正處於非正常狀態,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同時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的註意,特別是後方行駛的車輛,避免穿插超越後急打方向或沒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引起危險情況。
4,行駛中突遇暴雨:
在行駛中突遇暴雨,無論白天或黑夜突降暴雨時,天特別黑、雨特別大又不能停車,此時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註意安全,引起註意。
5,運送危急病人:
因搶送危急病人時,此時應立即開啟大燈,同時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適時鳴號,車外懸外明顯的特別標誌,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註意安全,引起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