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小脈小,其常也。形瘦脈大,既不相應,甚而胸中多逆上之氣,陰敗陽孤,不死安待),
(身形與脈氣相得,如形小脈小、形大脈大是也),
(三以相參,伍以相類。謂之不調者,或大或小,或遲或疾,或滑或澀,不合常度,皆病脈也),
(三部者,上中下三部,分天地人,分胸膈腹也。九候者,每部有浮中沈三候,三部各三,合而為九候也。或應浮大而反沈細,應沈細而反浮大,謂之相失,而不合於揆度也)。
(脾主肌肉,為臟之本。若肌肉脫則脾絕矣,九候雖調無益也)。
(七診者,獨大、獨小、獨疾、獨遲、獨熱、獨寒、獨陷下也。從,順也,合也。脈順四時之令及合諸經之體者,雖見七診之脈,不至於死)。
(懸絕者,真臟脈見,胃氣已無,懸懸欲絕也,十八日者,為木金成數之余,金勝木而死也)。
(九日者,為火水生成數之余,水勝也)。
(十二日,為金火生成數之余,火勝金也)。腎至懸絕,七日死(七日者,為水土生數之余,土勝水也)。脾至懸絕,四日死(四日者,為木生數之余,木勝土也)。
《平人氣象論》曰:婦人手少陰脈動甚者,妊子也(手少陰,心脈也。動甚者,流利滑動,血旺而然也,故當妊子)。
《陰陽別論》曰:陰搏陽別,謂之有子(陰搏陽別,言陰脈搏動,與陽脈迥別也。陰陽二字所包者廣,以左右言,則左為陽、右為陰;以部位言,則寸為陽、尺為陰;以九候言,則浮為陽、沈為陰。舊說以尺脈洪實為陰,與陽脈迥別似矣,然則手少陰脈動甚亦在寸也,何取於陽別之旨乎,故因會通諸陰陽而後可決也)。
(此言臨脈者,必先察致病之因,而後參之以脈,則陰陽虛實不致淆訛。若不問其始,是不求其生也。如憂患飲食,內因也;起居過度,外因也;傷於毒者,不內外因也。不先察其因而卒持寸口,自謂脈神,無假於問,豈知真假逆從?脈病原有不合者,倉卒壹診,安能盡中病情?妄言作名,欺世賣俗,誤治傷生,損德不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