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巨埋兒。雷震兒活。天賜黃金。官不得奪。
原文
漢郭巨、字文舉。家貧。子尚幼。母減食與之。巨因貧難供母。子又分甘。乃乘子出。進食。壹日、子溺斃。妻惶泣。巨曰。毋驚母。子可再有。母不可復得。盍埋之。妻不敢違。遂掘坑三尺。雷震子蘇。見黃金壹釜。上有字雲雲。
姜履曰。埋兒事。諸儒皆非之。得林縣人所傳。始知子可再有。母不可復得之言。割慈忍愛、曲體母心者至矣。所以驚天地。泣鬼神。壹釜黃金。得自淒愴之頃。而雷蘇其子。破涕為笑。孰謂皇天無眼耶。
白話解釋
漢朝的時候。有個姓郭名巨的人。表字文舉。家裏窮苦得很。他有個兒子還很幼小。郭巨的母親常常把自己吃的東西。分給孫兒吃。郭巨因為家裏窮得不能夠奉養母親。現在兒子又要分母親的食物。如何是好呢。於是總等著兒子走出的時候。再到母親裏去進食物。有壹天。兒子跌在水裏死了。郭巨的妻子驚慌得了不得。哭著。郭巨說。妳不要驚動了母親。兒子可以再有的。母親是不可以再得的。何不把兒子埋葬了。郭巨的妻子不敢違背他丈夫的話。就在地上掘坑。掘到三尺多深。忽然壹個霹靂。把兒子震活了。並且地裏有壹釜的黃金。上面有字寫著。說是上天賜給孝子郭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