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的負數運算法則:負數1÷負數2=(負數1÷負數2) =正數;負數÷正數=-(負數÷正數) =負數。總得來說,就是同號相除等於正數,異號相除等於負數。
計算法則:
1、加法的負數運算法則:負數1+負數2=-(負數1+負數2)=負數;負數+正數=符號取絕對值較大的加數的符號,數值取“用較大的絕對值減去較小的絕對值 ”的所得值
2、減法的負數運算法則:負數1-負數2=負數1+(負數2)=負數1加上負數2的相反數,再按負數加正數的方法算;負數-正數=-(正數+負數)=負數?異號兩數相減,等於其絕對值相加
3、乘法的負數運算法則:負數1×負數2=(負數1×負數2) =正數;負數×正數=-(正數×負數)=負數
擴展資料
負數的引進:
人們在解方程或其它數的運算過程中,往往要碰到從較小數減去較大數的情形,另外,還遇到了增加與減小,盈余與虧損等互為相反意義的量,這樣,人們自然地引進了負數。?
負數的引進,是中國古代數學家對數學的壹個巨大貢獻。在我國古代秦、漢時期的算經《九章算術》的第八章"方程"中,就自由地引入了負數,如負數出現在方程的系數和常數項中,把"賣(收入錢)"作為正,則"買(付出錢)"作為負,把"余錢"作為正,則"不足錢"作為負。
在關於糧谷計算的問題中,是以益實(增加糧谷)為正,損實(減少糧谷)為負等。
並且該書還指出:"兩算得失相反,要以正負以名之"。當時是用算籌來進行計算的,所以在算籌中,相應地規定以紅籌為正,黑籌為負;或將算籌直列作正,斜置作負。這樣,遇到具有相反意義的量,就能用正負數明確地區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