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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青天是哪的人?

真名:包拯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 天聖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察禦史,曾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

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陜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準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貴。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禦史中丞、三司使等職。

嘉祐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贈禮部尚書,謚號“孝肅”,後世稱其為“包孝肅”。

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奎星轉世 ,由於民間傳其黑面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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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被提拔為大理寺丞、知端州(相當於今天的廣東肇慶市)時。當時端州特產端硯是宋朝士大夫最珍愛時髦的雅器,當地每年向朝廷進貢。凡在這裏做“壹把手”的官員,都在“貢硯”規定的數量外加征幾十倍的數額以賄賂朝廷權貴,所謂“打點”中央的關系,此舉加重了老百姓的負擔。

個性官員包拯壹上任就高調破除這則運行多年的潛規則,下令只能按規定數量生產端硯,州縣官員壹律不準私自加碼,違者重罰。

並且表態,自己作為“壹把手”,決不要壹塊端硯。此舉在當地掀起軒然大波。三年後,包拯任期滿,被調至中央任職,果然“歲滿不持壹硯歸”。《包公擲硯》的故事就是以這個藍本創作的。

包拯彈劾陳州京西路轉運司,揭露其盤剝災民的罪行的事跡,被石玉昆的《三俠五義》再創作為家喻戶曉的包公戲《陳州放糧》,民間渲染加工成開封府尹、欽差大臣“包青天”奉命查賑,

劇中涉及國舅們害民肥私、包公查案遭人陷害、各路百姓掩護包公、包公怒鍘皇親國戚、成功放糧賑災等等,演繹了壹個青天大老爺為民除害、不畏強權且驚心動魄、扣人心弦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