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的原因
政治素質低、精神 文化 空虛
職務犯罪的幹部大多數沒有良好的思想基礎,又放松自身的政治學習和提高,不註意改造自己的主觀世界。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受西方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響、侵蝕,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世界觀、人生觀錯位,價值觀扭曲,把壹切向錢看的腐朽思想帶入執法領域中,把手中的權力視為交換的籌碼,以權謀私、權錢交易,把公正執法扔到了腦後。究其根本原因是丟掉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基本思想,動搖了理想信念。在精神文化方面,權力腐敗助長腐朽沒落思想,瓦解人民群眾對現代化事業的信心,滋生對執政黨的政府的離心離德傾向。
權力過於集中、缺少監督和制約
[4]權力過分集中是我國黨政領導體制中傳統的弊端。早在改革開放之初,鄧小平同誌就指?出黨和國家領導制度中的主要弊端之壹是權力過分集中,過分集中往往把黨的領導變為個人領導。必然造成官僚主義,必然要犯各種錯誤?。固然,腐敗分子的墮落有其個人品質的原因,但是他們的腐敗活動既然發生於體制內,這就要求我們必須認真檢討制度環境存在的內在的疏漏。無疑,正是過分集權的體制為某些掌權的人提供了自由用公的可能。過大的權力膨脹了他們的個人意誌。
而且,權力過分集中還使得糾正權力過錯的代價大大提高。1、權力過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約和監督。權力現象的壹個客觀規律是,沒有制約的權力容易被濫用。在失控和約束不力的情況下,個人的意誌常常會由於沒有壓力和牽制而輕易地進入權力過程,從而使用權人形成不謹慎甚至是隨意的精神狀態。由於缺乏制約機制作保障,權力行為的規範也往往流於形式,喪失應有的權威和嚴肅性,得不到真正的貫徹。江澤民同誌說,權力被濫用而又得不到制止,往往就會出現大問題。我國腐敗現象發生的現實直接地證明了這壹點。雖然在黨政體制中有專職地監督各級權力的機構,但監督權和被監督權之間明顯失衡,使得監督機構的職能作用受到限制。權力運作的規律表明,權力越大、越關鍵,就越是應當予以規範和約束。而現實權力體制中的情況卻是相反,權力地位越高,受到的制約和監督卻越弱。正因為制約監督不力,才使得某些人有恃無恐,肆意妄為。2、權利對權力的監控力不足。權利對權力的監控是現代權力制約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這樣的制度尚未健全。權利對權力的制約缺乏有效的實現手段,公民權利行為組織性差,制度保障也不夠。在公職人員的選拔、業績評估和考察、權力違法的遏制以及權力受腐敗行為侵害的救助等方面,尚未建立起嚴密的權利參與和保障制度。
法制觀念淡薄,沒有樹立良好的權力觀
職務犯罪的幹部大多數沒有牢固樹立公正執法的思想觀念,在實際工作中也就不可能自覺遵照法律規定做到依法辦事。違法辦事的幹部往往認為工作不會出問題,自己不會犯錯誤,就是發生了壹些違紀違法情況,還認為自己是正確的,對工作缺乏高標準、嚴要求,不能兢兢業業對待每壹項具體工作,最終導致執法犯法,後悔莫及。權力觀是領導幹部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集中體現,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決定著人的理想信念、價值標準和行為選擇,從某種意義上講,權力觀是觀察領導幹部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最直接、最集中、最具體的窗口。對領導幹部來說權力就意味著責任和義務,權力是人民給的,是用來為人民服務的,但在翻滾湧動的經濟大潮中,有壹些幹部擺不正位置,政治覺悟不高,信念不足夠的堅定,免疫力不足夠的強,最終把權力當成謀私的工具,褻瀆了人民賦予的權力,走向了後悔的腐化墮落之路。
工作機制和管理方式尚待完善
少數基層領導對幹部職務違紀違法導致的各種問題認識模糊,加之受?難免論?、?難管論?的影響,行動上自然對幹部失察、失管、失控。對違紀違法幹部無原則地加以袒護和縱容。領導幹部的壹崗雙責制度,明確規定既要抓業務也要抓隊伍建設,但少數領導往往只顧壓任務定指標,忽視講紀律,提要求;只註重完成工作任務指標數字,不檢查完成任務的 方法 和手段,不檢查制度規定的落實情況。因此,工作上滿足於壹般化的部署要求,缺少深入檢查;對違紀違法幹部姑息遷就,缺乏嚴肅批評 教育 ;思想政治工作停留在表層,缺乏滲透到每個環節的具體 措施 。尤其是不能有效地啟動預防機制,處理上又失之於寬。監督制約機制松懈,制度流於形式。近年來,各地各部門都普遍制定了相應的預防職務犯罪的規定、紀律、制度、辦法等,但在具體落實上,卻缺乏廣度和深度,沒有起到幹部之間相互監督,部門之間相互制約的作用。
職務犯罪的預防措施(壹)加強教育,培養?不願為?的廉政理念。
壹方面是加強思想教育,構築?不願為?的自律防線。價值觀念的錯位是誘發職務犯罪主觀原因,加強教育是消除職務犯罪思想和心理形成的主要手段,因此,我們必須要多途經、多形式開展思想教育,改變傳統教育理念,摒棄?官本位?思想,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公仆意識,引導幹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消除腐敗的動機,營造?廉榮貪恥?的社會氛圍,構築?不願為?的自律防線。另壹方面是提升公民素質,構築?不願為?自律底線。公民素質的提高,關鍵是加強對公民的教育,而公民教育改變的不僅僅是某個人的命運,更是我們整個國家、整個民族的命運。教育除了學習必要的知識外,更重要的是培植壹種文明精神,壹種公民意識,壹種守法意識,壹種社會良知和責任。公民教育是促進國家進步,民族振興,構建和諧社會的催化劑和動力源。我們要加大公民教育的投入,提高全民素質。公職人員自身素質低下,也容易造成職務犯罪,個人品質的不同,在同壹條件下,有的廉潔奉公、秉公執法,為國家和社會奉獻終生;而有的人則貪贓枉法、假公濟私、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給國家、社會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文化素質高的人,壹般會有較高的思想境界和思想覺悟,知道什麽可為,什麽不可為,往往能抵禦各種不良的誘惑和侵蝕;文化素質低下,則壹般容易為眼前利益所惑,不能正確對待自己的身份和權力的性質,從而走向職務犯罪的道路。加強公民教育,提高公民素質還能喚起全民參政議政和拒腐防變的能力,同時也能提高公民對國家和人民負責的公德,自覺履行對公職人員的監督義務,要公職人員在眾目睽睽之下不濫為。因此加強公民教育,提高公民素質,做到人人心裏有法,人人心裏裝著道德,人人心裏裝著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知道哪些可為,哪些不可為,夯實心中自律底線,***同築起公職人員?不願為?的自律防線。
(二)健全機制,構建?不能為?的防控體制。
制度是最好的防火墻。制度對於規範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為,引導其正確履行職權有著重要的作用。但現階段壹些制度跟不上時代的需要,壹些制度形同虛設,因此健全制度建設勢在必行。壹是抓住當前機構改革和企業改革的有利時機,加快政府職能的轉變,精簡機構,實行政企分開,防止權錢交易。二是進壹步推進幹部任用制度改革。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選拔任用領導幹部。在黨政機關普遍推行幹部公開選拔競爭上崗,領導幹部任前公示和民主討論幹部等制度。要建立健全用人失察責任追究制度,對在選拔幹部中違反幹部政策,造成失誤的必須嚴肅追究責任。三是要確保公職單位剛性支出,讓公職人員無後顧之憂。尤其要保證辦案機關正常的辦案經費,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鏟除職務犯罪現象產生的土壤。四是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完善有關建築市場等各類市場管理,規範市場行政行為、企業行為和市場行為。五是要進壹步增加行政辦事的透明度。要大力推行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廠務公開等。增加用權行為的透明度,由?暗箱操作?變為?陽光行動?,根治?黑箱?作業。此外還要大力推行政府采購和會計委派等制度。總之,要通過改革,著力完善與市場經濟發展及政治民生相適應的各種社會管理制度,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從根本上將公職人員不能為的防控體制得到落實。
(三)加大懲處力度,形成?不敢為?的高壓態勢。
面對當前職務犯罪易發、多發、群發的嚴峻形勢,查辦職務犯罪工作壹刻都不能放松,堅持?老虎?、?蒼蠅?壹起打,重拳出擊,讓職務犯罪分子政治上徹底垮臺,經濟上損失巨大,通過查辦的案件震懾和警示那些躍躍欲試?想為?的公職人員,讓他們觸?貪?條件反射,望?貪?生畏,形成公職人員?不敢為?的高壓態勢。
1.嚴格立案標準,讓職務犯罪分子在自由上付出代價。過來我們辦案機關在案件處理上自由裁量權過大。根據刑法規定,貪汙、受賄五千元即構成犯罪。但在實際辦案中由於案源多,加上?警力不足?,辦案機關有選擇性地辦案,有的幾萬元都不立案,法院判決彈性也很大,量刑尺度不統壹,有的案件幾十萬元判緩刑。2012年12月31日?兩高?《關於辦理行賄刑事案件具體運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行賄數額較大為壹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行賄數額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為?情節嚴重?,在司法實踐中20萬元以下的行賄案件很少立案,20萬元以上的行賄案也追究的不多,即使追究了,多半判決也是緩刑。尤其是單位行賄犯罪都是地方政府鼓勵所為,怕影響地方的利益,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這些案件時,把它當作?紅線?不敢越?雷池?。這些現象的存在,不利於預防和減少職務犯罪的發生。有的職務人員覺的利益很大,風險不高,產生值得壹試的心理,導致職務犯罪呈群發、多發、高發態勢,犯罪數額也越來越大。因此必須要堅持立案標準,發現壹起,查處壹起,不管涉及到誰,職務有多高,均依法懲處。在量刑上要嚴格適用法律,杜絕自由裁量,嚴格控制不訴、免刑和緩刑標準,要讓貪汙賄賂犯罪分子在仕途上付出應有的代價,並震懾和警示他人?不敢為?。
2.依法追繳贓款,讓職務犯罪分子在經濟上付出代價。近來辦案機關為辦案而辦案,忽略贓款、贓物追繳,尤其是檢察機關扣押的贓款贓物需法院判決方能上繳國庫,由於利益的關系,雙方還存在扯皮現象,法院不支持贓款贓物的判決讓犯罪分子在經濟上占了便宜。為了嚴懲貪汙賄賂犯罪分子,有效遏制職務犯罪案件的發生,對涉案贓款、贓物必須依法追繳上繳國庫,追繳贓款、贓物是檢察機關工作任務,法院對涉案贓款、贓物要依法判決。法院在判決沒收贓款贓物時,《刑法》有規定?罰金?、?沒收財產?附加刑的,還要同時使用?罰金?、?沒收財產?附加刑,讓職務犯罪分子在經濟上付出巨大代價,使其?貪?不償失。
3.嚴肅紀律處分,讓職務犯罪分子在政治上付出代價。對職務犯罪人員在刑罰執行從嚴的同時,加大行政紀律處分力度,嚴格執行《公務員法》、《監察條例》和《紀律處分條例》,堅決杜絕?法外施恩?,堅決從嚴懲處。同時完善機關法律法規,禁止職務犯罪人員從事壹切公***事務管理活動,使職務犯罪人員在政治生活上付出沈重代價,從此再無行政管理權力,再無參與政治活動的權力。
4.堅持常態化反腐,讓職務犯罪分子失去生存空間。中國的腐敗現象幾起幾落,長期以來我們的反腐也是運動式地反腐。建國初期新中國接連發生嚴重的腐敗案件,在此背景下黨中央決定在全國開展了聲勢浩大的?三反?、?五反?、?四清?等運動,壹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腐敗現象的發生。1989年初,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職務犯罪等腐敗行為呈高發態勢,?官倒?盛行,黨中央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反貪汙賄賂犯罪專項鬥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了《關於貪汙、受賄、投機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須在限期內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發布後,群眾舉報雲集,犯罪分子懾於法律威力紛紛投案自首。據統計在8月15日至10月30日的期限內,人民群眾向檢察機關舉報的線索有133765件,到檢察機關投案自首的貪汙賄賂犯罪分子有36171人。近十年來,職務犯罪又呈多發、高發態勢,後,新壹屆中央領導集體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精神開展反腐,堅持?老虎?、?蒼蠅?壹起打,據不完全統計,去年以來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4萬多件,其中省部級以上高官就有50余名。綜觀歷史,為什麽腐敗多發、高發具有反復性,因為腐敗是人性自私貪婪的壹種表現,具有隱蔽性、反復性和頑固性,在任何壹個國家任何壹個社會都幾乎無法徹底根除,因此反腐不應采取?疾風聚雨?、?來去匆匆?的運動形式,先是?雷霆之怒?,後是?虎頭蛇尾?,這種方法只在壹定時間段起到震懾作用,沒有從根本上遏制和減少腐敗現象的發生,因此科學的反腐是反腐的制度化、長期化、常態化。不管是?老虎?還是?蒼蠅?,不論職務高還是低,有何背景,只要違法違紀,就要依法依規懲處,以此保持反腐工作的嚴肅性和常態化,讓職務犯罪分子無喘息之機,讓職務犯罪分子無生存空間,確保社會經濟健康發展,政治生態文明有序。
總之,導致職務犯罪的原因很復雜,涉及面廣,有體制方面、文化教育方面、社會價值取向方面等多種原因,預防懲處難度很大,它是壹項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同努力,方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打擊是手段、教育是根本、預防是目的,只有各級各界齊抓***管形成合力,方能形成國家公職人員?不願為?、?不能為?、?不敢為?的防控體系,才能有效遏制職務犯罪的發生。
職務犯罪警示 教育心得4月21日下午,我參加了由縣專教辦組織的參觀縣檢察院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活動,活動內容有2項,壹是參觀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圖文展覽,二是觀看警示教育片。
在檢察院工作人員的帶領下我們來到檢察院壹樓展廳參觀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圖文展覽,檢察院的工作人員邊講解邊引導我們參觀,解講員先簡要介紹了檢察院的主要工作職責,然後壹壹講解了近年來盈江及德宏州內的10多個典型職務犯罪案例。這些案例對我個人的警醒教育作用是非常強烈的,這些案例都是我們身邊的人,我們熟悉的人,真的為他們惋惜,組織培養壹名領導幹部不容易,我們很多人從農村家庭走出來,走到今天的這個崗位也不容易,想想我們過去過的苦日子,想想我們的老壹輩革命家走過的艱難困苦的路,看看我們身邊的先進典型焦裕祿、楊善洲、高德榮,再看看我們自己,有個幸福的家,有父母,有妻子,有子女,還有個好工作,吃穿住行,什麽都不缺,我們有什麽理由不好好工作呢?我們確實要好好珍惜現在擁有的工作,世間沒有後悔藥,所以在任何時候,我們都要頭腦清醒,理想信念堅定,任何時候都要潔身自愛,出汙泥而不染,守住為官的底線,守住道德情操防線,不踩法律法紀紅線。完成參觀圖片展後我在意見簿上留下了:?多開展這類活動,讓領導幹部直正受教育?的建議。
近幾年來我縣職務犯罪有上升勢,有多種原因,但與我們的宣傳教育、警示教育不夠也有壹定的關系,有些幹部甚至犯的是壹種非常低下的錯誤,案例中介紹的某鎮原鎮長王某非法拘禁罪,只要懂些法的人都明白這是違法的事,但王某連起碼的 法律知識 都沒有,或許他知道這是違法犯罪,但仗著自己是領導的身份,就想當然的為所欲為,不管怎樣,這種低級錯誤是不該犯的,如果我們能經常開展這類警示教育,壹是對領導幹部時常敲警鐘,警鐘長鳴,讓領導幹部懸崖勒馬,盡量少犯錯誤;二是通過講述我們身邊的人所犯錯誤的案例,無形中警告、警醒我們的幹部,任何時侯都不要抱有僥幸心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讓領導幹部不敢腐;三是宣傳了法制精神,讓領導幹部要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依法履職。
看完圖片展,又到五樓觀看了?誘發公務人員職務犯罪的認識誤區?警示教育片,片中例舉了七種典型認識誤區:誤區之壹:錢是老婆孩子收的,我並不知情,更沒有直接收錢,犯不了罪;誤區之二:親屬、同學、朋友的錢財往來,純屬私人關系贈送,構不成犯罪;誤區之三:我幫他攬工程,他爭了大錢,我得點小錢,按勞取酬,理所應當;誤區之四:單位留個小金庫,自己壹分錢也不挪用,壹切都是為了集體,犯不了法;誤區之五:這是集體研究決定的,出了問題也不應是我個人承擔責任;誤區之六:寫點書,畫點畫,搞點創作,賺個稿費,方便別人,自己受惠不受賄;誤區之七:送錢接錢是壹對壹,只要死不認賬,不能給我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