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何(?—前193),秦朝時沛縣(今江蘇省沛縣)豐邑人。他是西漢王朝的開國功臣。他在為西漢王朝奪取江山和鞏固政權的過程中,作為西漢王朝開國皇帝劉邦的重要謀臣和得力助手,作出了卓越貢獻。
秦朝末年,蕭何在沛縣衙門裏當縣令的助理,主管征收財物和掌管刑獄。他以通曉法律法令,主持公道,不枉害無辜而名聞當地。
西漢初年政治家。沛(今江蘇沛縣)人。早年任秦沛縣獄吏。秦末佐劉邦(見漢高祖劉邦)起義。攻克鹹陽後,他收取了秦丞相、禦史府所藏的律令、圖書,掌握了全國的山川險要、郡縣戶口並知民間疾苦,對日後制定政策和取得楚漢戰爭勝利起了重要作用。劉邦為漢王,以蕭何為丞相,蕭何推薦韓信為大將軍。楚漢戰爭時,他留守關中,侍太子,為法令約束,使關中成為漢軍的鞏固後方,不斷地輸送士卒糧餉支援作戰,對劉邦戰勝項羽,建立漢代起了重要作用。漢代建立後,以他功最高封為侯。采摭秦法,重新制定律令制度,作為《九章律》。又協助高祖消滅韓信、英布等異姓諸侯王,被拜為相國。高祖死後,他輔佐惠帝。惠帝二年卒。
漢高祖被封為漢王後,蕭何勸說漢高祖以巴蜀為基地,與民休息,招納賢才,然後還定三秦,再與項羽爭奪天下,並推薦韓信為大將軍。楚漢戰爭時,蕭何以丞相專任關中事,他侍從太子,為法令約束,使關中成為漢軍的鞏固後方。楚漢相持於滎陽、成臯時,漢高祖屢遭挫敗,失軍亡眾,軍無現糧,蕭何及時調遣關中兵卒馳援,並轉漕供給軍用,保證了前線兵員糧餉的供應,促使戰局發生了根本轉機。因此,漢高祖稱帝後,以蕭何功最高,位次第壹,食邑八千戶,悉封其父母兄弟十余人皆食邑。漢高祖又以原訂的三章約法不足以“禦奸”,命蕭何重新制訂律令。蕭何采摭秦法,酌加新律,作為《九章律》(見漢律)。高帝十壹年(前196),因助呂後定計收捕淮陰侯韓信,被拜為相國。
高祖死後,蕭何輔佐惠帝。他病危時,推薦曹參繼任相國,卒於孝惠二年。
與劉邦同鄉,通曉律陽令,非常敬佩劉邦。陳勝起義後,積極追隨劉邦反秦,為劉邦出謀劃策,義軍攻入秦都鹹陽後,將領都去秦宮搜尋財物寶貨,唯蕭何進秦丞相禦史府,將圖書典籍收羅起來,為以後漢朝的法律制度的建立打下了基礎,故後世稱為漢承秦制。楚漢相爭,奉太子劉盈守關中,安撫百姓,訓練士卒,籌集糧草,使在前線作戰的劉邦,有壹個安定的後方,兵員及後勤保障源源不斷,終於垓下壹戰成功,滅項羽。漢王朝建立,論功行賞,蕭何功第壹,封贊侯,食邑5000戶,與韓信、張良被譽為漢初三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