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和東周根據時間劃分,前1046~前771年是西周,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是東周,下面是西周和東周的詳細介紹:
1、西周:
西周指的是前1046~前771年,公元前十壹世紀周武王滅商,建國號為周,定都於鎬,周成王親政後,營造新都成周,宅茲中國、大封諸侯,還命周公東征、制禮作樂,加強了西周王朝的統治。
周成王、周康王統治期間,社會安定、百姓和睦、“刑錯四十余年不用”,史稱“成康之治”。周懿王繼位後政治日趨腐敗,國勢不斷衰落,由於西戎屢次進攻,被迫將都城遷犬丘。周厲王前後, 私有土地日益發展, 公元前841年的國人暴動預示著奴隸制危機的到來, 王權從此衰落。
2、東周:
東周指的是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西周覆滅後,諸侯擁立原先被廢的太子宜臼為王,史稱周平王,東遷洛邑,史稱東周。
東周的前半期,諸侯爭相稱霸,稱為春秋時代;公元前453年,韓趙魏三家聯手滅智氏家族後,三家分晉,各諸侯相互征伐,稱為戰國時代。
東周的中央制度:
東周前期諸侯國君稱公、稱侯,只有“蠻夷”之國如楚、吳、越等稱王;而東周後期徐州相王則拉開了華夏諸侯稱王的帷幕。國君之下設諸卿,二卿、三卿或六卿,其中主持政務的稱正卿或上卿,楚國稱令尹,亦稱相,秦又曾稱庶長、不更。
卿出征時為三軍之將佐。卿之官職,有司徒、司馬、司空、司寇等,分掌民事.軍事、工事、法事。春秋初期,晉、楚等國開始在新兼並的地方設縣,或聚若幹小邑為縣,或將私家之田分置縣。
而在邊境地區則設郡。郡縣之間沒有隸屬關系,其長官由國君直接任命,只有少數作為采邑賞給貴族。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西周、百度百科—東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