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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方山子傳》原文翻譯註釋與鑒賞

方山子,光、黃間隱人也。少時慕朱家、郭解為人,閭裏之俠皆宗之。稍壯,折節讀書,欲以此馳騁當世,然終不遇。晚乃遁於光、黃間曰岐亭。庵居蔬食,不與世相聞。棄車馬,毀冠服,徒步往來山中,人莫識也。見其所著帽,方屋而高,曰:“此豈古方山冠之遺像乎?”因謂之方山子。

余謫居於黃,過岐亭,適見焉。曰:“嗚呼!此吾故人陳慥季常也,何為而在此?”方山子亦矍然問余所以至此者。余告之故。俯而不答,仰而笑。呼余宿其家。環堵蕭然,而妻子奴婢皆有自得之意。余既聳然異之。獨念方山子少時,使酒好劍,用財如糞土。前十有九年,余在岐下,見方山子從兩騎,挾二矢,遊西山,鵲起於前,使騎逐而射之,不獲。方山子怒馬獨出,壹發得之。因與余馬上論用兵及古今成敗,自謂壹世豪士。今幾日耳,精悍之色,猶見於眉間,而豈山中之人哉!

然方山子世有勛閥,當得官,使從事於其間,今已顯聞。而其家在洛陽,園宅壯麗,與公侯等;河北有田,歲得帛千匹,亦足以富樂。皆棄不取,獨來窮山中,此豈無得而然哉?

余聞光、黃間多異人,往往陽狂垢汙,不可得而見。方山子儻見之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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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方山子:即宋陳慥(狕à狅造),字季常,晚年隱於光州、黃州間。蘇軾任鳳翔簽判時,與其相識。 光、黃:即光州(治所在今河南潢川)、黃州(治所在今湖北黃岡)。 朱家、郭解:二人皆為漢代著名遊俠,喜替人排憂解難。 岐亭:鎮名,在今湖北麻城。方屋:方頂。屋,古人帽子頂部高起的部分。 方山冠:漢代祭祀宗廟時樂舞者所戴的壹種帽子。唐宋時,隱者每喜戴之。 前十有九年:即嘉祐八年(1063),時作者任鳳翔簽判。 岐下:指鳳翔,因其地東北有岐山,故雲。 陽狂:佯狂。 儻:或許。

文章鑒賞

人物傳記,如果不是出於壹些外在的原因,如受人請托等,則定是有為而作。換句話說,作者選擇某人作為傳主,壹定是對方的身上有著某些令他特別感興趣的東西,因而願意將其記錄下來。那麽,在方山子身上,最能打動蘇軾的是什麽呢?是他的“異”。在文中,他就明確表示對方山子的行事“聳然異之”。

文章壹開始,作者便寫出了傳主與常人不同的生活道路:少年時血氣方剛,壹身俠氣;成年後折節讀書,有誌用世;到了晚年,由於無所遇合,乃隱於光州與黃州之間。但他的無所遇合,是否意味著無法走上宦途呢?作者寫道:“方山子世有勛閥,當得官,使從事於其間,今已顯聞。”可見他的理想並不是追求個人地位,因而也就與壹般的因宦途失意而隱居者有所區別。同時,即使是隱居,是否壹定要過貧困的生活呢?作者又寫道:“其家在洛陽,園宅壯麗,與公侯等;河北有田,歲得帛千匹,亦足以富樂。”可見“庵居蔬食”是他的主觀追求。因此,他能夠“棄車馬,毀冠服,徒步往來山中”,戴著“方屋而高”的帽子,表現出種種奇異行為,也是非常自然的。然而,如果僅僅這樣來寫,雖然也能說明問題,卻似乎過於簡略。於是,作者便有意識地選擇了傳主少年和晚歲兩種具有對比性的行為表現,來進壹步豐富其形象。寫少年,是何等地意氣風發,飛揚跋扈:“前十有九年,余在岐下,見方山子從兩騎,挾二矢,遊西山,鵲起於前,使騎逐而射之,不獲。方山子怒馬獨出,壹發得之。因與余馬上論用兵及古今成敗,自謂壹世豪士。”寫晚歲,又是何等地安貧樂道,心境恬淡:“呼余宿其家。環堵蕭然,而妻子奴婢皆有自得之意。”(妻子奴婢都能自得,方山子自己就更不用說了。)總的說來,俠和隱是兩種不同的生活態度,反映了兩種不同的行為模式,這壹對矛盾能夠巧妙地統壹在壹個人身上,難道還不奇異嗎?作者就是這樣寫出了壹個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人們的社會經歷構成了各自的歷史,而歷史作為現在的過去,又必定會對現在起著或大或小的影響。從這個意義上來看,方山子的由俠到隱,由入世到出世,也不可能是思想感情上的徹底消解。作者已經從他的神情上看到了這壹點:“今幾日耳,精悍之色,猶見於眉間”。那麽,這種思想感情的延續之下隱藏著的是什麽呢?文章的最後似也有此壹問:“余聞光、黃間多異人,往往陽狂垢汙,不可得而見。方山子儻見之與?”“陽狂”二字透露了個中消息。原來,這些所謂“異人”的不尋常的行為乃是壹種掩飾,是為了壓抑心中的 *** ,平息心中的矛盾。方山子不正是如此嗎?他折節讀書,原是為了有所作為,幹出壹番事業,但由於無所遇合,只得被迫歸隱。他的心中怎能不縈繞著難以解脫的痛苦呢?他過去的少年壯誌怎能不以某種方式流露出來呢?作者以疑似的口吻問他是否能見到那些“陽狂垢汙”的“異人”,其實,答案是肯定的。因為,他自己就是這樣的壹個異人,當然會同類相求。所以,作者認定,方山子“豈山中之人哉”!作者所面對的是壹個受到時人註目的隱士,作者也用了不少篇幅去描寫這位隱士的生活、思想和行為。然而,在蘇軾心目中,傳主實際上又不可能完全做到和光同塵。困難在於,這後壹層意思並不能直接點出,而只能用暗示的方法在由俠到隱的過程中去進行表現,其效果應該是包孕深厚,耐人尋味。要想得心應手地做到這壹點,並不容易。於此,可以見出蘇軾傑出的創造力。

蘇軾對韓愈的道德文章壹向非常欽佩。從藝術淵源上去考察,這篇傳記顯然受到了韓愈的《送董邵南序》壹文的影響。韓文命意幽微,層次曲折,明為送行,實為勸阻。正如朱宗洛在《古文壹隅》卷中所雲:“本是送他往,卻要止他往,故‘合’壹層易說,‘不合’壹層難說。文語語作吞吐之筆,曰‘吾聞’,曰‘烏知’,曰‘聊以’,於放活處隱約其意,立言最妙。其末壹段,忽作開宕,與‘不合’意初看若了不相涉,其實用借筆以提醒之,壹曰‘為我’,再曰‘為我’,囑董生正以止董生也。想其用筆之妙,真有煙雲繚繞之勝。”過珙認為“唐文惟韓奇,此又為韓中之奇”(《古文評註》卷七),並非虛言。蘇文與之相比,不僅在思想意蘊的表現上所運用的方法相同,而且在謀篇布局上也頗為相似。如兩篇都是先從正面加以渲染,隨著文意的展開,從字裏行間,讓人體會出意旨的轉折。甚至連末段以富有包孕性的問句作結,都可以認為是受到了韓文的啟發。

《方山子傳》中表現出豐富復雜的心靈矛盾,是蘇軾當時的處境使然。北宋神宗元豐二年(1078),蘇軾被李定等人誣以詩文謗訕新法,下獄治罪,九死壹生。後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這對壹向胸懷大誌,希望做出壹番事業的蘇軾來說,無疑是壹個非常沈重的打擊。因此,他對方山子的“欲以此馳騁當世,然終不遇”的遭遇,別有感觸。寫方山子,實際上是自悲不遇。但他方以詩文被禍,不便直言,於是才隱約其辭,語多深婉。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方山子傳》是蘇軾在黃州的心態的壹種形象的折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