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與物質的區別是什麽啊?
陜義上的精神體:包括,運輸(收集)所有信息的的載體,分析信息機構和儲存信息機構。 廣義上的精神體:包括,運輸(收集)、分析、儲存信息機構,維持精神體存在(工作)系統,和實施精神存在的目的、動力系統。精神體的條個方面的系統、機構是有機統壹的;輥精神體不管是以什麽樣的物質組織性質組成的,以上的 “ 三大 ” 精神都是必備的,並是缺壹不本的有機體。 陜義的廣義上的精神體組成的機構、系統都是按照各個機構、系統的性質、意義來分,不是安照生物(器官)組織來分的。有的生物器官功能能執行多種性質意。 陜義上的精神存在:精神有動力,目的的精神體的存在。這就是所謂的精神存在。 廣義上的精神體存在;廣義上的精神的動力、目的的存在。我們都知道沒有任何精神動力、目的的精神是不存在的,(在這裏我並不怕得罪那些 “ 植物人 ” ,但我並不主張由別人來判斷是否進行 “ 安樂死 ” 。動力和目的不壹定依賴於陜義精神體的存在。舉個例子吧,如果壹個人要求自己死了,那麽她(他)的動力、目的實現了,則她(他)不依賴於陜義精神體存在的動力、目的仍然作用於客觀世界。 精神與物質的相同之外:都是由物質組成。具有物質的特性(聯系、發展),都是為了沒有(無限)的要求有的而存在的,也是有的追求沒的(無限的)而發展的。 精神與物質的區別: 1精神是壹咱組織是壹般物質所沒有的組織特性。 2物質是以(宇宙的存在中說到)有限的追求無限的存在,因此而/並解釋了自己存在。 而精神是在壹般物質解釋自己存在的基礎上用 “ 思維 ” 解釋物質的存在,並用 “ 思維 ” 維持自身的存在。(意願上的發展。) 3物質在用有限,聯系、發展而存在,用追求沒有(無限)的 “ 意願 ” 解釋自身的存在,具有客觀性。 精神是在壹般物質解釋自身的存在是 “ 意願 ” 上,精神以某種動力、目的存在的並具有主觀物性。 4物質(精神物質)解釋自身存在的(聯系|發展)的性質是壹樣的。 而精神在解釋精神體存在(聯系、發展)上,必須聯系過去、現在、將來的基礎去解釋、維持自身的存在,精神動力、目的的存在必須把過去、現在、將來當作 “ 現在 ” 來處理。 精神與物質的區別第二點與現在的這壹點是有相似,但是還是有本質上的區別的,研究長生不老的人會看出來的。 5物質(聯系、發展)存在是客觀存在的 精神反映物質存在,精神體存在(在維持廣義精神體存在的基礎上)是富有彈性的(可有可無,可錯可對,可多可少,編碼也可以多種多樣。) 6物質存在的信息體現的是物質本身。 而精神反映、表現自身存在、物質存在的 “ 物法 ” 是通過完整精神系統以某種方式(途徑)並以某種密碼編放物質(通常是精神物質)當中。並能通過精神物質|實施(精神存在的動力、目的的系統)還原於物質(其中也包括精神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