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大概在每年的3月中下旬和9月中上旬;
考試時間為:每年6月份、12月份(每年時間略有不同)。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即CET-4,College English Test Band 4的縮寫,是由國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持的全國性英語考試。考試的主要對象是根據教育大綱修完大學英語四級的在校專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大學英語四、六級標準化考試自1986年末開始籌備,1987年正式實施。
英語四級考試目的是推動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貫徹執行,對大學生的英語能力進行客觀、準確的測量,為提高我國大學英語課程的教學質量服務。國家教育部委托“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1993年前名為“大學英語四、六級標準化考試設計組”)負責設計、組織、管理與實施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
大學英語考試根據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兩個《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由教育部(原國家教育委員會)高等教育司組織的全國統壹的單科性標準化教學考試,分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和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兩種。
每年考試過後8月份或9月份公布成績並頒發成績單,根據教育部規定四六級考試不設置及格線,四級425分(含425分)以上可以報考六級,所以大家普遍認為四六級的合格線為425分。英語四六級的分數是排位分,沒有總分。
考試流程:
8:50---9:00試音時間
9:00---9:10播放考場指令,發放作文考卷
9:10取下耳機,開始作文考試
9:35---9:40重新戴上耳機,試音尋臺,準備聽力考試
9:40開始聽力考試,電臺開始放音
9:40---10:05聽力考試
10:05---10:10聽力考試結束後(停止答題)收答題卡壹(即作文和聽力)
10:10---11:25繼續考試,完成剩余考試
11:25全部考試結束。
從2012年12月起,很多省市開始采用“多卷多題”的形式進行四六級考試。公開發表聲明的省份包括:山東省、江蘇省、遼寧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浙江省,河南省,成都和廣州市。此舉的目的在於希望使考試更加公平,更加合理。
由國家教育部任命成立“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考試委員會由全國若幹重點大學的有關教授和專家組成,設顧問二人,主任委員壹人,副主任委員若幹人,專業委員會委員和咨詢委員會委員各若幹人。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在學術上、組織上對大學英語考試負責。部分考務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考試委員會設辦公室作為常設辦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