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見解、觀點、主張的區別:指代不同、引證不同、側重點不同
壹、指代不同
1、看法:對某壹個人或某壹件事的想法意見。
2、見解:對事理的認識和看法。
3、觀點:觀察事物時所處的位置或采取的態度。
4、主張:對於如何行動持有某種見解。
二、引證不同
1、看法:巴金 《要不要制訂“文藝法”?》:“現在形勢大好。不過所謂‘大好’也有不同的看法和不同的解釋。”
2、見解:?老舍 《黑白李》:“他接受的容易,可就沒有什麽精到的見解。”
3、觀點:徐興業 《金甌缺》第四章:“她既要用自己的觀點,又要用嚲娘的觀點來觀察馬擴 。”
4、主張:魯迅 《二心集·夏娃日記>小引》:“ 美國已成了產業主義的社會,個性都得鑄在壹個模子裏,不再能主張自我了。”
三、側重點不同
1、看法:對客觀事物所持的見解。
2、見解:明智地、正確地作出判斷及認識的能力見識產生於人的才智,也產生於他的天性與心得。
3、觀點:處於壹定立場,分析事物利弊和適用性的表達。
4、主張:自己對事物的確定的意見或見解,有自己的獨立思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