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國10歲左右開始在拳道館中學功夫,為以後出演功夫小子打下基礎,但不知為什麽命運多劫難,幾度入獄讓人感嘆!89年好小子電影末落後,阿國也隨之衰落染上毒癮,參與盜竊等犯罪活動,最後羅致13項罪名17歲時被判刑5年。 出獄後結婚生子間參與過兩部影視作品,但苦於生計又鋌而走險,2001年因綁架勒索被控入獄15年 因主演電影《好小子》而成名的演員顏正國,涉嫌於2001年7月間與友人遊世明等人,前往彰化縣大村鄉綁架施姓被害人,勒贖200萬元案。在檢警積極追緝下,顏正國雖主動出面投案,但是否認壹切犯行。彰化地檢署昨天偵查終結,依懲治盜匪條例第二條罪名將他起訴,並求處死刑。 顏正國在主演《好小子》系列電影而成名後,行為產生偏差,從14歲時起,就因侵占 他人機車而被裁定管束處分,而後又犯下竊盜罪,隔4年又接連犯下4件竊盜案、4件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1件傷害案。另外在擄人勒贖案投案時,尚有2件煙毒案在身而被法院通緝中,合計***有13件不法前科,可說前科累累。 7月顏正國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向警方投案時,都推說他並未參與擄人勒贖,而是因為他的名氣大而響亮,有人因而要他去頂罪。但是彰化地檢署在偵查全案後認為,顏正國的供詞全部是狡辯推卸之詞,不足采信。 檢方的起訴書指出,顏正國的好友朱明山見其昔日同窗施姓同學經濟寬裕,因而萌生歹念,而與顏正國等人謀議擄施金都勒贖,並於今年7月1日,由顏正國先夥同朱明山及綽號“阿偉”、“阿風”、“新中”等不詳男子***5人,分乘兩輛轎車至遊世明彰化縣大村鄉家中。 當天下午3時,由遊世明帶路至施姓被害人家中,遊嫌與顏嫌在確定施某在家後,即在他處等候,然後由朱明山、阿偉、阿風3人伺機強押被害人上車,並以手銬銬住施某雙手,逼施打電話回家,要家人籌措200萬元贖人,經施妻先給付5萬元,施某再佯稱可向友人借款,朱等人才同意於當天下午五時載施某返回住處,不料施某乘隙撞破車窗玻璃而逃脫,並大聲呼救,朱嫌等人見事跡敗露才駕車逃逸。 雖然顏正國與遊嫌到案後,都矢口否認前述犯行,但朱明山等相關被告都坦承不諱,而且被害人也指述歷歷,因此檢方認為顏正國與遊嫌的供詞不足采信,才依法將其起訴。
2010-03-15
演紅電影《好小子》系列的顏正國,因為涉及擄人勒贖遭檢方求處死刑,法官判他15年有期徒刑,目前還在臺中監獄服刑,外傳他將在6月假釋出獄,演藝圈還將為他籌劃電影接風,不過,臺中監獄表示顏正國表現良好,但依照刑期他還要壹年才能提出假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