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拼音:yì wén
詞語釋義:
1.亦作“蓺文”。
2.六藝群書之概稱。
3.辭章;文藝。
4.見“藝文誌”。
(1)泛指各種典籍、圖書:藝文誌
(2) 文學藝術
詳細:
辭章:
①詩、詞、文章的總稱:好辭章、數術、天文。
②文章的寫作技巧,包括語言、章法、風格等:拙劣的辭章必然使內容受到損害。
文藝:
1.亦作“文蓺”。
2.指撰述和寫作方面的學問。
3.指文學創作。
4.官名。即唐代所置之文學。
5.紀傳體史書的壹部分。
6.文學與藝術。
六藝:
①古代指禮(禮儀)、樂(音樂)、射(射箭)、禦(駕車)、書(識字)、數(計算)等六種科目。
②古代指《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種儒家經書。
藝文誌:
我國歷代紀傳體史書﹑政書﹑方誌等,將歷代或當代有關圖書典籍,匯編成目錄,謂之“藝文誌”。區分類例,始於劉歆《七略》。班固《漢書》首著《藝文誌》,分六藝﹑諸子﹑詩賦﹑兵書﹑數術﹑方技六略。其後《新唐書》﹑《宋史》﹑《明史》﹑《清史稿》亦相繼編纂《藝文誌》。《隋書》﹑《舊唐書》改稱《經籍誌》,性質則相同。其類例自《隋誌》後大都改為經﹑史﹑子﹑集四部。清代學者對後漢﹑三國﹑兩晉﹑南北朝﹑五代﹑遼﹑金﹑元各史原無藝文誌者做了大量輯補工作,都另刊行世。藝文誌的編纂,對研究歷代圖書文獻,考訂學術源流,頗具參考價值。方誌中編輯收錄的詩文,亦多稱“藝文誌”。亦省稱“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