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這天,河北獻縣韓村鎮韓村發生了壹件大事,這天有5名女童在韓村的壹坑塘玩耍時不幸溺水身亡。
有群眾發現有女童溺水後趕忙報警,但由於搜救困難,時間已為時已晚,5個孩子不幸遇難了。
當地公安也發出聲明,說明了此事件。-
就在兩天後,壹名成年男子也溺亡在這個坑塘中。不過據有關媒體報道稱,該村的村支書說這名男子患有抑郁癥,應該是自殺。
但無論是什麽原因,短短的三天內,這個坑塘竟然要了六個人的性命,到底這個責任該誰負責?當地有關部門又該如何反思?
?吃人?的坑塘該誰負責
據了解,韓村的這個坑塘存在時間很久了,偶爾還會有村民用這裏面的水去澆地。那這個坑塘改歸誰管呢?根據我國的民法典了解到,公***場所的經營者和管理者需要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如果未能保證安全,並且造成對他人的傷害,就應當承擔其責任。
根據媒體報道,韓村的這個坑塘四周並沒有樹立危險警示標牌,也沒有相應的安全措施,其責任人並沒有盡到相應的義務,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這個坑塘如果被村民承包,則該村民負責這個責任,如果沒有承包出去,則村委會或者其他主管部門要承擔起賠償責任。
當地部門該反思什麽
這才剛剛進入夏季,就已經有6人溺亡在坑塘中,那不禁讓人擔心,如果到了炎炎夏季,又該有多少鮮活的生命隕落到這個坑塘中呢?
當地政府應該引以為戒,並且深入思考該如何避免悲劇的發生和這個坑塘該如何處理。
避免悲劇的發生就需要把安全意識的宣傳充分做到位,由上級下地嚴格要求各地各級部門加大宣傳力度,盡量可以挨家挨戶地做教育,無論大人或者孩子都要遠離坑塘或者其他有水的地方;而坑塘就需要考慮其用途,如果該坑塘被需要,就應該設立警示標語和標牌,並且在四周安置救援設施,如果該坑塘沒有利用價值,就建議將其填平,以免再次發生悲劇。
炎炎夏日降至,雖然有水的地方涼爽又好玩,但還請大家壹定要註重安全,避免靠得太近,帶孩子外出的家庭,壹定要照看好孩子,避免意外的發生,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給家庭帶來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