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的正確讀音:qīn qī。
親戚釋義:跟自己家庭有婚姻關系的家庭或它的成員,包括家庭成員及父系親屬。
親戚古時意義:內外親屬,包括父系親屬和母系親屬。
親戚壹詞通常用於稱呼與自己家庭有婚姻關系的親屬。最初的親戚是指“內親外戚”,主要是對母親、妻子壹方親屬的稱謂。
親戚壹詞泛指與自己的家庭關系比較疏遠的親屬。因其含義模糊而不被用作法律術語。親屬的概念比家庭成員要廣得多,家庭成員是指法律上具有權利義務關系的親屬。
如妻夫、母父,女男、祖孫、姊妹兄弟等,我國法律規定他們相互間具有權利和義務.因此他們都是家庭成員。判斷是否家庭成員並不以***同生活為標準。
擴展資料:
親戚的近義詞:
1、家屬
指家庭內戶主本人以外的成員,也指職工本人以外的家庭成員。
出自:?魏巍?《東方》第三部第二三章:“?楊雪?犧牲的消息,已由部隊的政治機關正式通知了她的家屬。”
示例:朋友們紛紛前來吊喪死者,對家屬表示慰問。
2、親人
至親至愛的人,不曾想起卻永遠不能忘記的人。只懂付出不求回報的人,被受傷害也絕不離的人,風裏雨裏永生不棄的人,能舍自己成就對方的人。
(1)親近人;使人感到親切可愛。
(2)親信。
(3)親近百姓。
(4)指親屬或配偶或親戚。
(5)指關系親近者。
出自:《兒女英雄傳》第十五回:“我父親只養了我壹個兒,我又沒個弟兄,巴不得多壹個親人。”
示例:臧克家《鄰居--給墻上燕》詩:“晚上,我留著門等候妳,像等候壹個遲歸的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