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紹史,浙江寧波人,1951年10月生,國土資源部部長,黨組書記,國家土地總督察。兼武裝警察部隊黃金指揮部第壹政治委員,黃金指揮部黨委委員、常委、第壹書記。
1969年4月至1971年12月,為吉林省汪清縣插隊知青,隨後在汪清縣食品廠、羅子溝公社、縣工業局工作。
1974年12月加入中國***產黨。
1977年3月至1980年3月,在長春地質學院水工系水文地質及工程地質專業學習。
1980年3月,地質礦產部幹部,歷任地礦部政策法規研究室幹部、部領導秘書,部辦公廳副主任、主任等職。
1991年12月至1993年10月,掛職廣東省地礦局副局長,1992年11月兼任深圳市地質局局長。
1993年10月起,歷任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壹局副局長、局長。
2000年12月,任國務院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
2007年4月,任國土資源部部長、黨組書記,兼任國家土地總督察。
2007年10月,當選為中國***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2011年11月1日,當選中國地質學會第39屆理事會理事長。
2012.5.8——兼武裝警察部隊黃金指揮部第壹政治委員,黃金指揮部黨委委員、常委、第壹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