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的職能是調解紛爭,加入WTO不算簽訂壹種多邊貿易協議。它是貿易體制的組織基礎和法律基礎,還是眾多貿易協定的管理者、各成員貿易立法的監督者、以及為貿易提供解決爭端和進行談判的場所。該機構是當代最重要的國際經濟組織之壹,其成員之間的貿易額占世界的絕大多數,因此被稱為“經濟聯合國”。
五大職能:
管理職能:世界貿易組織負責對各成員的貿易政策和法規進行監督和管理,定期評審,以保證其合法性。組織職能:為實現各項協定和協議的既定目標,世界貿易組織有權組織實施其管轄的各項貿易協定和協議,並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協調職能:世界貿易組織協調其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和機構的關系,以保障全球經濟決策的壹致性和凝聚力。調節職能:當成員之間發生爭執和沖突時,世界貿易組織負責解決。提供職能:世界貿易組織為其成員提供處理各項協定和協議有關事務的談判場所,並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必要的技術援助以幫助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