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目前來看,國內進行MBO的作用具體表現在四個方面:壹是解決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問題,促進國企產權體制改革;二是解決民營企業帶“紅帽子”的歷史遺留問題,實現企業向真正的所有者“回歸”,恢復民營企業的產權真實面目,從而為民營企業的長遠發展掃除產權障礙:三是幫助國有資本從非競爭性行業中逐步退出;四是激勵和約束企業經營者的管理,減少代理成本。由此可見,MBO被賦予了很高的期望,然而,從國內外的MBO實踐中可以看出,MBO並非適合所有的企業。實施MBO的企業至少要具備三個條件;首先,企業要有壹定的管理效率空間;其次,企業處於競爭性較強的行業,如家電和壹些成長性較好的高科技企業;第三點是企業要有優秀的管理層團隊,這也是MBO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