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罵賣國賊是因為他幾次不惜喪失主權而向日本借款,二十壹條沒有簽。
曹汝霖(1877—1966),字潤田,祖籍浙江。民國初年高級官員,新交通系首領。1877年生於上海。幼年入私塾,後去漢陽鐵路學堂讀書。
早年留學日本法政大學,1904年歸國參加“經濟特科”,被清廷授主事職銜。曹汝霖任職商部商務司,後調外交部。
1913年8月任袁世凱政府外交次長。1915年1月參與同日本公使談判“二十壹條”。1916年4月任交通總長,後兼署外交總長,並任交通銀行總理。
1917年1月通過西原龜三向日本興業等銀行借款500萬日元。1917年7月任段祺瑞內閣交通總長。次年3月兼任財政總長,又向日本大宗借款,充作軍餉。
1918年秋,不惜喪失山東鐵路主權,向日本再次借款。
因為幾次喪權辱國,向日本大借款,還是“二十壹條”談判的參與者,被視為親日派,所以“五·四”運動中曹汝霖被視為賣國賊。
1915年1月18日,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覲見中華民國的大總統袁世凱,遞交了二十壹條要求的文件,並要求政府“絕對保密,盡速答復”。
此後日本帝國主義以威脅利誘的手段,歷時五個月交涉,企圖迫使袁世凱政府簽訂,企圖把中國的領土、政治、軍事及財政等都置於日本的控制之下的二十壹條無理要求,這些條款稱中日“二十壹條”,後經中日協商,袁世凱被迫簽訂不平等條約“《中日民四條約》”。
但須註意的是,“二十壹條”不能等同於《中日民四條約》。
擴展資料:
1919年5月4日,發生了可以稱得上改變中國歷史的“五四運動”。時任交通總長的曹汝霖,怎麽也沒想到自己和另兩位日本“海歸”章宗祥、陸宗輿會成為民國時期三大最著名的賣國賊。
曹汝霖25歲東渡日本,28歲學成,29歲回國參加滿清朝廷為留學生特設的考試並拿了第二名,31歲被西太後欽點入宮詳解日本憲制。
曹汝霖被定義為著名賣國賊的淵源之壹,可以追溯到1905年。這年的11月17日,中日兩國全權大使奕劻、小村壽太郎等在北京就東三省條約事宜展開談判,袁世凱作為中方代表之壹參與其中,而“日本通”曹汝霖是作為袁世凱助手身份出現的。
這次談判簽訂的《會議東三省事宜正約》和《附約》,其實就是將日本已暗自侵吞的利益細化與公開化。
1913年袁世凱就任大總統後,曹汝霖便從顧問變成了外交部次長,壹屁股坐到了對日外交的火山口上。
1915年1月18日,日本提交了公然印著軍艦、槍炮的文件(就是當時稱為賣國的“二十壹條”)。
曹汝霖在回憶錄《壹生之回憶》中對這段歷史記述道:此次會議,我與陸子興(陸宗祥別號)總長,殫精竭力,謀定後動……日本提之二十壹條,議結者不滿十條。
而第五項辱國條件,終於拒絕而撤回。會議結果,雖不能自滿,然我與陸總長已盡最大努力矣。世人對此交涉不究內容,以訛傳訛,盡失真相。
1915年5月9日,曹汝霖等將“二十壹條”親送日本公使館時,曹汝霖也是“余心感淒涼,若有親遞降表之感”。
人民網——被冤枉的曹汝霖:抵抗二十壹條卻被罵賣國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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