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簡卷三
通簡卷三
原文
世本無事,庸人自擾。唯通則簡,冰消日皎。集《通簡》。
譯文
世上本來沒什麽煩惱的事情,只是壹些庸人自己擾亂自己。為人只要通達事理,處世才能簡要可行,就像太陽出來冰消雪化壹樣。因此集《通簡》卷。
曹參治國
原文
曹參被召,將行,屬其後相:“以齊獄市為寄。”後相曰:“治無大此者乎?”參曰:“獄市所以並容也,今擾之,奸人何所容乎?”參既入相,壹遵何約束,唯日夜飲醇酒,無所事事。賓客來者皆欲有言,至,則參輒飲以醇酒;間有言,又飲之,醉而後已,終莫能開說。惠帝怪參不治事,囑其子中大夫窯私以意叩之。窯以休沐歸,諫參。參怒,笞之二百。帝讓參曰:“與窯何治乎?乃者吾使諫君耳。”參免冠謝曰:“陛下自察聖武孰與高帝?”上曰:“朕安敢望先帝?”又曰:“視臣能孰與蕭何?”帝曰:“君似不及也。”參曰:“陛下言是也。高帝與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參等守職,遵而勿失,不亦可乎?”帝曰:“君休矣。”
譯文
漢朝時,曹參奉召入京,臨行前,他囑咐繼他任齊丞相的人說:“要特別註意齊國的獄政和市場的管理。”繼任的丞相說:“治理國家,難道沒有比這更重要的工作嗎?”曹參說:“監獄、市場都是安排壞人的地方,妳現在如果處理不好二者的平衡關系,把壞人安置到什麽地方去呢?”後來曹參當上宰相,壹切事務都遵照蕭何的制度行事,只是他日夜暢飲美酒,無所事事。凡是賓客來訪有進言的,壹到相府,曹參就只是請他們喝酒;只要賓客想說話,曹參就又請他們喝酒,壹直喝到酒醉為止,賓客始終沒有機會開口說話。漢惠帝責怪曹參不理政事,就囑咐曹參的兒子中大夫曹窯私下去問他的父親是何用意?壹日曹窯休息回家,就勸諫曹參。曹參很生氣,打了曹窯兩百鞭。惠帝責備曹參說:“這件事和曹窯有什麽關系?是我要他去勸妳的。”曹參脫下冠冕謝罪說:“陛下自認為您和高皇帝相比,哪壹個更英明聖武?”惠帝說:“我怎麽敢與先帝相比?”曹參又說:“陛下再看我和蕭何相比誰的能力更大些?”惠帝說:“妳好像不如他。”曹參說:“陛下說得很對。高祖皇帝和蕭何平定天下,法令已經非常嚴明,如今陛下無所事事,臣等盡守盡職,遵循著既定的法令而沒有脫離,不也是很好嗎。”惠帝說:“妳可以去休息了。”
夢龍評
不是覆短,適以見長。
原文
吏廨鄰相國園。群吏日歡呼飲酒,聲達於外。左右幸相國遊園中,聞而治之。參聞,乃布席取酒,亦歡呼相應。左右乃不復言。
譯文
丞相曹參的衙門和相府的後花園相鄰,衙門中的官吏們整天在那裏飲酒作樂,聲音傳到墻外。相府的侍衛希望相國能到花園裏來遊覽,聽到這個聲音後管治他們。曹參聽說後,就命人在花園裏設宴,也飲酒歡呼,和衙中屬吏們相應和,於是侍衛就不再說話了。
夢龍評
極繪太平之景,陰消近習之讒。
解評
曹參沈湎於酒的真正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其“清靜無為”的主張,讓老百姓過上太平的日子。曹參的蕭規曹隨以酒治國,達到了老子所說的最高境界:“太上,下知有之”。曹參用無為的方式處世,推行不言的教化,實際上是要人們遵循規律,客觀地去做事,讓社會在和諧中發展。
諸葛亮不設漢吏
原文
丞相既平南中,皆即其渠率而用之。或諫曰:“公天威所加,南人率服。然夷情叵測,今日服,明日復叛。宜乘其來降,立漢官分統其眾,使歸約束,漸染政教。十年之內,辮首可化為編氓,此上計也。”公曰:“若立漢官,則當留兵,兵留則無所食,壹不易也;夷新傷破,父兄死喪,立漢官而無兵者,必成禍患,二不易也;又夷累有廢殺之罪,自嫌釁重,若立漢官,終不相信,三不易也。今吾不留兵,不運糧,而綱紀粗定,使夷漢相安足矣。”自是終亮之世,夷不復反。
譯文
諸葛孔明平定南中之後,就任用了當地的壹批首領為官吏。有人進諫說:“丞相威震四方,蠻夷都已臣服。然而蠻夷人難以預測,今天順服,明天再叛變,反復無常。應該乘他們歸降之際,設立漢人官吏來治理這些蠻人,才能使他們歸順,逐漸聽從漢人的政令教化。十年之內,蠻夷人就可以成為蜀國良民,這才是上策。”孔明說:“如果設立漢人官吏,就須留下軍隊,軍隊留下來沒有糧食,這是困難之壹;蠻夷剛經歷戰亂,許多人父喪兄死,設立漢人官吏而沒有軍隊防守,必然引起禍患,這是困難之二;蠻夷經常有廢職或殺人的罪行,相互之間仇恨頗多,如果再設立漢人官吏,最終仍不能取信於蠻夷,這是困難之三。現在我不留軍隊,不必運糧食,綱紀法規也大略制定,夷漢之間相安無事,這就足夠了。”從此到諸葛亮去世為止,夷人再也沒有反叛。
夢龍評
《晉史》,桓溫伐蜀,諸葛孔明小史猶存,時年壹百七十歲。溫問曰:“諸葛公有何過人?”史對曰:“亦未有過人處。”溫便有自矜之色,史良久曰:“但自諸葛公以後,更未見有妥當如公者。”溫乃慚服。凡事只難得“妥當”,知此二字,是孔明知己。
解評
凡事最難的是辦得妥當,只有辦得妥當,才能解去後顧之憂。諸葛孔明抱著漢、夷相安無事的態度,免去了壹場戰爭,足以見得其中的妥當之處。
高拱論平叛之略
原文
隆慶中,貴州土官安國亨、安智各起兵仇殺,撫臣以叛逆聞。動兵征剿,弗獲,且將成亂。新撫阮文中將行,謁高相拱。拱語曰:“安國亨本為群奸撥置,仇殺安信,致信母疏窮、兄安智懷恨報復。其交惡互訐,總出仇口,難憑。撫臺偏信智,故國亨疑畏,不服拘提,而遂奏以叛逆。夫叛逆者,謂敢犯朝廷,今夷族自相仇殺,於朝廷何與?縱拘提不出,亦只違拗而已,乃遂奏輕兵掩殺,夷民肯束手就戮乎?雖各有殘傷,亦未聞國亨有領兵拒戰之跡也。而必以叛逆主之,甚矣!人臣務為欺蔽者,地方有事,匿不以聞。乃生事悻功者,又以小為大,以虛為實。始則甚言之,以為邀功張本;終則激成之,以實已之前說,是豈為國之忠乎!邊批,說盡時弊。君廉得其實,宜虛心平氣處之,去其叛逆之名,而止正其仇殺與夫違拗之罪,則彼必出身聽理;壹出身聽理,而不叛之情自明,乃是止坐以本罪,當無不服。斯國法之正,天理之公也。今之仕者,每好於前官事務有增加,以見風采。此乃小丈夫事,非有道所為,君其勉之!”阮至貴密訪,果如拱言。乃開以五事,壹責令國亨獻出撥置人犯,壹照夷俗令賠償安信等人命,壹令分地安插疏窮母子,壹削奪宣慰職銜,與伊男權替,壹從重罰以懲其惡。而國亨見安智居省中,益疑畏,恐軍門誘而殺之,邊批:真情。擁兵如故,終不赴勘,而上疏辨冤。阮狃於浮議,復上疏請剿,拱念剿則非計,不剿則損威,乃授意於兵部,題覆得請,以吏科給事賈三近往勘。〔邊批:賴有此活法。〕國亨聞科官奉命來勘,喜曰:“吾系聽勘人,軍門必不敢殺我,我乃可以自明矣。”於是出群奸而赴省聽審,五事皆如命,願罰銀三萬五千兩自贖。安智猶不從,阮治其用事撥置之人,始伏。智亦革管事,隨母安插。科官未到,而事已定矣。
譯文
明穆宗隆慶年間,貴州土官安國亨、安智互相起兵仇殺,當地巡撫以叛逆的罪名奏報朝廷。於是朝廷出兵征伐,沒有抓獲,眼看就要造成大禍。新巡撫阮文中上任前,去拜見丞相高拱。高拱說:“安國亨本來是被奸臣挑撥,殺害了安信,致使安信的母親窮困不堪,安信的哥哥安智懷恨在心起兵報仇。他們之間互相攻訐,出口都是仇恨的話,很難判斷誰是誰非。但巡撫偏向安信、安智,所以國亨疑慮恐懼,不服拘捕,於是巡撫以叛逆的罪名奏報朝廷。所謂叛逆,是指敢於侵犯朝廷,如今夷狄自相仇殺,和朝廷有什麽關系?縱然不服拘捕,也只是違逆而已,卻奏報朝廷派軍隊輕易去鎮壓他們,夷民怎麽肯束手就死呢?雖然各有傷殘,然而從未聽說安國享有領兵抵抗的事,壹定要以叛亂來加罪於他,也太過分了。壹些官員專門欺騙、蒙蔽朝廷,地方上有事隱匿不報。還有壹些無端生事,以僥幸取功的人,經常把小事說成大事,把虛無說為事實,開始的時候把事態說得很嚴重,以便邀功,同時為將來預留余地,最後極力促成其事,以證實自己先前所說的話,這難道就是對國家盡忠嗎?妳這次去調查到真實情況後,應平心靜氣地去處理,為他們除去叛逆的罪名,只判他們仇殺和違逆的罪名,那他們壹定會站出來聽候審理。只要出來聽候審理,那麽是不是叛變的情形自然就清楚了。如果只判處他們仇殺和違逆的罪,壹定沒有不服的。這才體現了國法的平正,天理的公平。如今壹些做官的人,往往喜歡在前任官員遺留的事務上多增加些名堂,以此來顯示自己的風度和才幹,這是小丈夫的作為,不是正道人士所該做的。希望妳好好自勉吧!”阮文中到貴州以後,私下探訪,果然如高拱說的壹樣。於是公布五項決定:壹、責令安國亨交出挑撥的人犯;二、依照夷人的習俗,賠償安信等人的性命損失;三、命令劃分土地,安置窮困的安智母子;四、罷免安國亨貴州宣慰使的職銜,而由他兒子安權接替;五、從重處罰安國亨,以嚴懲惡行。決定公布後,安國亨見安智還住在巡撫官府,心中更加疑懼,怕巡撫將他引誘出來後再把他殺了,於是他還像以前那樣統領軍隊,始終不出來接受審判,並上疏辯解冤屈。阮文中被流言熏染,再次上疏請求用兵征伐。高拱考慮到征伐實在不是好辦法,而不征伐卻又損害朝廷威嚴,於是就向兵部授意,批準阮文中的奏請,同時派吏科給事賈三近前往勘察。安國亨聽說有官吏奉命來審判,很高興地說:“我是願意聽候勘察的,巡撫壹定不敢殺我,我可以明辨自己的是非了。”於是安國亨交出挑撥的奸人,親自到省府聽審。五件事都壹壹照辦,並願意交罰銀三萬五千兩贖罪。安智還不肯聽從,阮文中就處理了那些挑撥離間的奸臣,他才順服。但安智的管事職務也被罷免了,隨母親被安置在壹起。朝廷的官吏還沒到,事情就已經被平定了。
夢龍評
國家於土司,以戎索羈縻之耳,原與內地不同。彼世享富貴,無故思叛,理必不然。皆當事者或浚削,或慢殘,或處置失當,激而成之。反尚可原,況未必反乎?如安國亨壹事,若非高中玄力為主持,勢必用兵;即使幸而獲捷,而竭數省之兵糧,以勝壹自相仇殺之夷人,甚無謂也。嗚呼!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吾今日安得不思中玄乎!
解評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提醒我們要記住過去的教訓,作為後來的借鑒。
朱博應事之快
原文
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為冀州刺史,行部;吏民數百人遮道自言,官寺盡滿。從事白請“且留此縣,錄見諸自言者,事畢乃發”,欲以觀試博。博心知之,告外趣駕。既白駕辦,博出就車,見自言者,使從事明敕告吏民:“欲言縣丞尉者,刺史不察黃綬,各自詣郡;欲言二千石墨綬長吏者,使者行部,還詣治所。其民為吏所冤,及言盜賊辭訟事,各使屬其部從事。”博駐車決遣,四五百人皆罷去,如神。吏民大驚,不意博應事變乃至於此。後博徐問,果老從事教民聚會,博殺此吏。
博為左馮翊。有長陵大姓尚方禁,少時嘗盜 *** ,見斫,創著其頰。府功曹受賄,白除禁,調守尉。博聞知,以他事召見,視其面,果有瘢。博辟左右問禁:“是何等創也?”禁自知情得,叩頭伏狀。博笑曰:“大丈夫固時有是。馮翊欲灑卿恥,能自效不?”禁且喜且懼,對曰:“必死。”博因敕禁:“毋得泄語,有便宜,輒記言。”因親信之,以為耳目。禁晨夜發起部中盜賊及他伏奸,有功效。博擢禁連守縣令,久之,召見功曹,閉絜數責以禁等事,與筆劄,使自記,“積受取壹錢以上,無得隱匿,欺謾半言,斷頭矣!”功曹惶怖,且自疏奸贓,大小不敢隱。博知其實,乃令就席,受敕,自改而已。拔刀使削所記,遣出就職。功曹後常戰栗,不敢蹉跌。博遂成就之。〔邊批:大手段人。〕
譯文
漢朝人朱博本來是武官,不熟悉法律條文,後來擔任冀州刺史。巡行時,有數百名百姓阻截在路上告狀,把官府也擠滿了。壹位主政官將此事告訴了朱博並請他暫且留在縣裏,接見這些上訴的人,等事情處理之後再出發。主政官想以此來觀察試探朱博的能力。朱博心中明白,告訴隨從到外面準備車駕,車駕備好以後,朱博出來走到車旁,看見上訴的人,就命令主政官明白地告訴官吏和百姓:想控告縣丞、縣尉的,刺史不負責考察這種官吏,必須各自到郡縣去上訴;想控告郡守、長史的,待本刺史巡視回去後,請他們到我管轄的處所上訴;被官吏冤枉的百姓,及有關盜賊訴訟的事,都請他們到自己所屬的主政官那裏反映。朱博停車壹壹做了安排,四五百人都迅速地離去,真是辦事如神。官吏、百姓大驚,想不到朱博應變事情的能力如此強。朱博後來慢慢了解到,果然是老主政官教唆百姓聚眾鬧事,於是朱博就將這個官吏處死了。
朱博任左馮詡時,有個長陵縣的大族尚方禁,年輕時曾和別人的妻子通奸,被砍傷的痕跡還留在臉上。功曹受賂,就讓尚方禁擔任守尉。朱博知道以後,就以其他事召見他,見他臉上果然有疤痕。朱博屏退左右的人問尚方禁:“這是怎麽弄傷的?”尚方禁心知自己的事情無法隱瞞,就叩頭認罪。朱博笑著說:“大丈夫難免有時會發生這樣的錯誤。現在馮翊想為妳洗清這個恥辱,妳能為我效力嗎?”尚方禁又高興又害怕,回答說:“壹定盡死力報效大人。”於是朱博命令尚方禁:“千萬不要泄露今天的談話,見到該報告的事,就隨時用筆記下上報。”此後朱博就以他為親信,把他當作耳目。尚方禁每天早晚都會揭發壹些盜賊、奸細及各種壞人,功效顯著,朱博就升他為連守縣令。過了很久,朱博召見功曹,關起門來責備他有關接受尚方禁賄賂的事,並給他筆和紙,讓他自己記錄接受的賄賂,壹文錢都不能隱匿,只要有壹點欺瞞就砍頭。功曹非常惶恐,就自己記下受賂的事,壹點都不敢遺漏。朱博了解實情後,讓他坐下,命令他改過自新,並拔刀毀掉剛才的記錄,讓他回去就任原職。功曹後來行事戰戰兢兢,自此不敢再有過失,朱博也繼續提拔他。
解評
迅速的應變能力是指面對意外事件時,能夠迅速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正確、適當的措施和方法,使事件得以妥善解決的能力。應變能力是壹個人素質的壹項重要內容。在壹般的情況下,良好的應變能力可以使妳迅速抓住問題的主要矛盾,然後采取對策進行解決;可以使妳牢牢掌握事態發展的主動權,並將其導向自己的控制範圍;可以使妳及時化解突然出現的不利形勢,變被動為主動。
郭子儀精於黃老之術
原文
汾陽王宅在親仁裏,大啟其第,任人出入不問。麾下將吏出鎮來辭,王夫人及愛女方臨妝,令持巾兌汲水,役之不異仆隸。他日子弟列諫,不聽,繼之以泣,曰:“大人功業隆赫,而不自崇重,貴賤皆遊臥內,某等以為雖伊、霍不當如此。”公笑謂曰:“爾曹固非所料。且吾馬食官粟者五百匹,官餼者壹千人,進無所往,退無所據。向使崇垣扃戶,不通內外,壹怨將起,構以不臣,其有貪功害能之徒成就其事,則九族齏粉,噬臍莫追。今蕩蕩無間,四門洞開,雖讒毀欲興,無所加也!”諸子拜服。
譯文
汾陽王的府第在親仁裏,大開門戶,任人進出而不過問。郭子儀屬下有位將軍要離開京師去鎮守邊疆,前來向他告辭,當時郭子儀的夫人和女兒正在梳妝,就讓郭子儀拿毛巾,端洗臉水,就像使喚仆役壹樣。過後子弟們前來規勸郭子儀,郭子儀不聽,他們就哭著說:“大人的功業顯赫,但如果自己不尊重自己,不論地位高低,誰都可以在內室裏走動,我們認為即使是伊尹、霍光那樣的賢德之臣也不應如此。”郭子儀笑著說:“這不是妳們所能料想到的,我有五百匹馬吃公家的草料,壹千人吃公家的米糧,往前走,再沒我的位置;往後退,也沒有可仗恃的途徑。假使我圍起高墻,關閉大門,與內外不相往來。壹旦與他們結下怨仇,就會有人誣陷我懷有二心,再加上那些貪功邀賞、陷害賢能的人借此來促成其事,那時我們家族的人將化為齏粉,到時後悔都來不及。現在讓它空蕩蕩沒有阻隔,四門大開,即使有人想進讒言詆毀,也找不到什麽理由來。”子弟們聽了,都拜伏在地,心中欽佩不已。
夢龍評
德宗以山陵近禁屠宰。郭子儀之隸人犯禁,金吾將軍裴谞奏之。或謂曰:“君獨不為郭公地乎?”谞曰:“此乃所以為之地也。郭公望重,上新即位,必謂黨附者眾,故我發其小過,以明郭公之不足畏,不亦可乎?”若谞者,可謂郭公之益友矣。看郭汾陽,覺王翦、蕭何家數便小。王、蕭事見《委虵部》。
原文
魚朝恩陰使人發郭氏墓,盜未得。子儀自涇陽來朝,帝唁之,即號泣曰:“臣久主兵,不能禁士殘人之墓。人今亦發先臣墓,此天譴,非人患也!”朝恩又嘗修具邀公,或言將不利公,其下願裹甲以從。子儀不許,但以家僮數人往。朝恩曰:“何車騎之寡?”子儀告以所聞。朝恩惶恐曰:“非公長者,得無致疑。”
譯文
魚朝恩暗中派人掘開郭氏祖宗的墳墓,沒有盜得任何東西。郭子儀從涇陽來朝見皇上,皇上前來吊唁,郭子儀就哭著說:“臣長期帶兵,不能禁止部下摧毀他人的墳墓,現在別人也掘了我家祖墳,這是上天對我的譴責,並非人為的禍患。”魚朝恩又曾備下酒席宴請郭子儀,有人說這不利於郭公,部下們願意穿戴鎧甲陪郭公前往。郭子儀不答應,只帶著幾個家僮前往赴宴。魚朝恩對郭子儀說:“為何隨從的車馬如此少呀?”郭子儀便將聽到的告訴他,魚朝恩惶恐地說:“如果不是郭公這樣的長者,不可能不懷疑我。”
夢龍評
精於黃老之術,雖朝恩亦不得不為盛德所化矣。子不幸而遇小人,切不可與壹般見識。
解評
官場中,趨利避害的關鍵是自己的行為要光明磊落,不給別人陷害、中傷自己的機會。郭子儀為官幾十年,深知官場險惡,雖然已經官至郡王,但是難免有和自己結仇的人伺機報復,躲避暗箭最好的辦法就是不給別人以口實。將家門敞開,表明自己沒有什麽見不得人的地方。這種辦法看似委屈了自己,實則是保全自己最好的辦法。
吳履和事化仇恨 葉南巖調停平訟
原文
國初,吳履〔字德基,蘭溪人〕為南康丞。民王瓊輝仇裏豪羅玉成,執其家人笞辱之。玉成兄子玉汝不勝恚,集少年千余人,圍瓊輝家,奪之歸。縛瓊輝,道箠之,瀕死,乃釋去。瓊輝兄弟五人庭訴,斷指出血,誓與羅俱死。履念,獄成當連千余人,勢不便,乃召瓊輝,語之曰:“獨羅氏圍爾家耶?”對曰:“千余人。”曰:“千余人皆辱爾耶?”曰:“數人耳。”曰:“汝憾數人,而累千余人,可乎?且眾怒難犯,倘不顧死,盡殺爾家,雖盡捕伏法,亦何益於爾?”瓊輝悟,頓首唯命。履乃捕箠者四人,於瓊輝前杖數十,流血至踵。命羅氏對瓊輝引罪拜之。事遂解。
譯文
明朝初年,吳履任南康丞。有個名叫王瓊輝的百姓仇視裏中的豪族羅玉成,竟捉住他的家人加以鞭打羞辱。羅玉成的侄子羅玉汝非常憤怒,聚集了壹千多個少年,包圍王瓊輝家,把他捉走,綁在路上鞭打,直到性命垂危才放了他。王瓊輝的兄弟五人壹起跑到衙門控告,他們切斷手指,流血發誓要和羅家拼個死活。吳履想到如果訟案成立,將連累壹千多人,實在不好辦,就召來王瓊輝對他說:“只有姓羅的人包圍妳家嗎?”王瓊輝回答說:“壹千多人。”吳履又問:“壹千多人都羞辱妳嗎?”王瓊輝回答說:“只有幾個人。”吳履又問:“妳恨幾個人,而要連累壹千多人,好嗎?況且眾怒難犯,如果他們也不顧性命,殺光妳全家人,即使把他們捉來全部處死,對妳又有什麽好處?”王瓊輝領悟了,叩頭從命。吳履就把動手鞭打王瓊輝的四個人抓來,在王瓊輝面前杖打數十下,直到血流到腳後跟,又命令羅氏向王瓊輝謝罪道歉,事情才得到解決。
夢龍評
此等和事佬該做,以所全者大也。
原文
葉公南巖刺蒲時,有群鬥者訴於州。壹人流血被面,經重創,胸幾裂,命且盡。公見之惻然,時家有刀瘡藥,公即起入內,自搗藥,令舁至幕廨,委壹謹厚廨子及幕官,曰:“宜善視之,勿令傷風。此人死,汝輩責也,其家人不令前。”乃略加審核,收仇家於獄而釋其余。壹友人問其故,公曰:“凡人爭鬥無好氣,此人不即救,死矣。此人死,即償命壹人,寡人之妻,孤人之子,又幹證連系,不止壹人破家;此人愈,特壹鬥毆罪耳。且人情欲訟勝,雖於骨肉,亦甘心焉。吾所以不令其家人相近也。”未幾,傷者平而訟遂息。
譯文
葉南巖任蒲州刺史時,有壹群打群架的人到州府告狀。其中壹人血流滿面,受了重傷,胸膛幾乎裂開了,即將死去。葉南巖看後心生憐憫,當時他家中有治刀傷的藥,他便起身到屋內,親自搗藥,而後叫人把傷者擡到官舍,委派壹個謹慎厚道的差役和幕官看護,對他們說:“應好好看護,不要讓他受風寒,這人死了,是妳們的責任,也不要傷者家人靠近。”於是葉南巖稍加審核,把打人的兇手打入牢獄,釋放了其他的人。葉南巖的壹位朋友問他為何這樣處理,葉南巖說:“但凡人們鬥毆,總沒有好氣,這個人如果不立即救治,就會死去。這個人壹死,就要有壹個人償命,這又會使償命人的妻子變成寡婦,兒子變成孤兒,而且又會牽連與案件相關的人和證人,那就不止使壹人家破人亡。如果受傷的人痊愈了,就只是壹件毆打案件罷了。況且想勝訴是人之常情,即使犧牲自己的親骨肉也心甘情願,所以我不讓受傷人的家人靠近他。”沒過多久,傷者痊愈,官司也就平息了。
夢龍評
略加調停,遂保全數千人、數千家,豈非大智?
解評
兩個官員對於鬥毆事件,采取的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方法,從而保全了很多人,使得事情沒有再被激化。這種鬥毆的事件,很多時候是因為幾個人之間的矛盾引起的,所以找到矛盾的起因,把矛盾解決了,事情也就往往隨之而解。
趙豫緩訟
原文
趙豫為松江府太守。每見訟者非急事,則諭之曰:“明日來。”始皆笑之,故有“松江太守明日來”之謠。不知訟者來,壹時之忿,經宿氣平,或眾為譬解,因而息者多矣。比之鉤鉅致人而自為名者。其所存何啻霄壤?
譯文
趙豫任松江太守時,每當遇到訴訟的人,只要不是緊急的訟案,就會對訴訟的人說:“明天來”。起初大家都笑他,所以就有了“松江太守明日來”的歌謠。殊不知來訴訟的人,往往只是壹時的憤怒,經過壹夜後怒氣就平息了,或被眾人勸解,因而停止訴訟的人很多。比起那些用盡心機置人於罪,為自己博取名聲的當官者,趙豫存心的厚道與此輩的陰險狡詐,所差何止是天壤之別呢?
夢龍評
李若谷教壹門人雲:“清勤和緩。”門人曰:“清、勤、和,則既聞命矣,緩安可為也?”李公曰:“天下甚事不自忙裏錯的?”“明日來”壹語,不但自不錯,並欲救人之錯。按是時周侍郎忱為巡撫。凡有經畫,必與趙豫議之。意亦取其詳審乎?
陸子靜九淵知荊門軍。嘗夜與僚屬坐,吏白老者訴甚急,呼問之,體戰,言不可解;俾吏狀之,謂其子為群卒所殺。陸判“翌日至”。僚屬怪之。陸曰:“子安知不在?”淩晨追究,其子蓋無恙也。此亦能緩之效。然唯能勤而後能緩;不然,則廢事耳。
解評
趙太守的“明日來”自然不是壹劑“萬能湯”,只是壹種“冷處理”的“緩沖術”。遇到壹些惱火的事,只要能說服自己“等到明天”,“今天”就可以轉化成思考的時間,可以重新審視自己,把握事態,即使明天還堅持要去,也可以使今天在匆忙中所做的決定進壹步完善。實際上,把自己“拖到明天”與動員自己“只爭朝夕”壹樣,也是壹種人生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