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拼音yǔ sǎn。
傳說魯班妻子雲氏也是壹位巧匠。《玉屑》上還記述,她是雨傘的發明者,第壹把雨傘就是她送給丈夫出門給人家蓋房屋時用的。
在中國,傘是公元前450年左右由雲氏發明的,傘被稱作“能移動的房屋”。在英國,在18世紀才開始使用雨傘。傘壹度是女性的專用品,表示女人對愛情的態度。把傘豎起來,表示對愛情堅貞不渝;左手拿著撐開的傘,表示“我現在沒有空閑時間”。
把傘慢慢晃動,表示沒有信心或不信任雨傘;把傘靠在右肩,表示不想再見到妳。 到了19世紀男人開始使用傘。
由於英國多雨,傘是英國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壹部分,成為傳統的英國生活方式的象征,成為倫敦商人和官員必備之物,英國人的象征——約翰牛就手中拿著雨傘。在文學作品、電影中也是不可缺少之物。
關於雨傘的社會意義:
由於傘在社會學上的衍生意義,在中國古代,傘是帝王將相、達官貴人權勢的象征,這在《左傳》“備物典冊”《晉書輿服誌》中有明確記載,而且等級森嚴。傘的用料、色彩、尺寸就像頭上的烏紗,身上的朝服壹樣,也是區分官職大小,身份尊卑的壹種標誌。
如漢代規定:食粟二千石以上的九卿、三公用黑傘,三品以上的官員用青傘,而宋代則天子用紅黃二色,庶僚壹律用青色等。
因此古時皇帝或高官出巡時乘座的轎子或車子都張著傘蓋,以示"庇蔭百姓"。因此這種傘又稱“涼傘”、“羅傘”、“萬民傘”,書面語又稱“華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