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凳,是中國舊社會壹種特有的刑具。
長凳的壹頭豎直安裝著壹根木樁或木柱,木柱與長凳的夾角呈垂直90°。用刑時,需要在受刑者的腳下墊磚頭,所以長凳的另壹端會事先放幾塊磚頭,通過對雙腿和膝蓋關節施加人體無法承受的壓力以達到折磨、拷問受刑者的目的。
老虎凳有什麽用
追根溯源,在清代之前老虎凳可能已經出現,但歷史材料僅限於野史雜談,尚不足以進行科學嚴謹的考證。可以確認的是,清末時,老虎凳、杠子、棒打之類的刑具為衙門普遍使用。太平天國運動、白蓮教、義和團等起義時,不乏以老虎凳、辣椒水、夾棍等殘酷刑具。
清代壹些所謂講究的老虎凳上還附帶皮套,用來捆綁固定身體和大腿,腳下磚頭用的是青磚,還有專門夾住膝蓋、小腿施加重壓的木棍。民國時期有些老虎凳的木柱呈十字狀,架子兩端有鐵制鎖扣,可以將受刑者的手腕固定在架子上,十字架的交叉上端位置正好對準受刑者的脖子,這裏也會附帶系上繩索,用來纏繞勒住脖子。
受刑者壹般在上老虎凳之前已經遭受了鞭打之類的簡單刑罰,為了繼續拷問而加重刑罰,上老虎凳成了施刑者手裏的壹張王牌。準備上老虎凳之前,犯人的全身通常已經被剝光,光著身子綁在老虎凳上,以便於繼續鞭打,而受刑者的鞋襪也必須脫下,這樣是為了便於接下來捆綁雙腳。於是,光膀子赤腳上老虎凳成為壹種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