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委員會應當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可以興辦有關的服務事業。居民委員會管理本居民委員會的財產,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員會的財產所有權。居民委員會根據居民居住狀況,按照便於居民自治的原則,壹般在壹百戶至七百戶的範圍內設立。居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規模調整,由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七條規定,居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五至九人組成。多民族居住地區,居民委員會中應當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
?居民委員會應當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可以興辦有關的服務事業。居民委員會管理本居民委員會的財產,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員會的財產所有權。居民委員會根據居民居住狀況,按照便於居民自治的原則,壹般在壹百戶至七百戶的範圍內設立。居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規模調整,由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七條規定,居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五至九人組成。多民族居住地區,居民委員會中應當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