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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小說的創作範圍有哪些?

但中國小說創作領域裏,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卻聞不到壹點新鮮的氣息。據《中國通俗小說總目提要》的著錄,從道光二十年(1840)至光緒二十六年(1900)的六十年間,作品依然是傳統型的。如人情小說《兒女英雄傳》《繡球緣》,神怪小說《升仙傳》《鬼神傳》,歷史小說《群英傑》《鐵冠圖》,公案小說《小五義》《彭公案》之類,與古代的小說沒有本質的區別。以前評價較高的以《官場現形記》為代表的譴責小說,在揭露社會黑暗方面確實很尖銳,但這裏面所謂的“揭露”有太多的虛誇,缺乏對人物的真實理解和同情,辭氣浮露,卻成為它的致命傷。值得重視的小說應數以妓女生活為中心兼及社會各色人物的《海上花列傳》,它以自然平實的文筆,描繪了在畸形的社會和畸形的生活處境中人性的變異狀態,善於從人物不動聲色的言談舉止中反映其微妙的心理,在若幹方面具有現代小說的特色。只是它的情調過於灰暗,作為長篇小說來看,它的情節也過於瑣細。惟此之故,有的文學史家甚至把這壹時期的小說說成是“趨向衰落以至倒退的狀態”。由此可見,在這壹為史學家劃定的“近代史”範圍內產生出來的小說,確實並不具備“近代”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