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景再現
根據BTV-3《法制進行時》欄目的這段視頻,2007年3月的壹天,張翰駕車行駛在北京二環路建國門橋下轉向長安街方向的岔路上,因涉嫌違章被執勤交警攔下盤查,但張翰不顧阻攔,強行駕車離開,將該執法交警在地上拖了100多米。而張翰的被捕更具戲劇性:“在車後20米範圍之內,有四五輛社會車輛並排著把車圈起來了,讓車後20米形成真空,並且及時報警,給公安機關堵截肇事車輛提供了有利時機。”執法交警隨後被送往醫院,經確診為手臂骨折。據知情人士透露,張翰當時態度非常惡劣。從視頻畫面看來,張翰被審時情緒頗為激動,反復強調“我只想讓他下去,我把他的手甩下去了”。
雙方論戰
舞美師的“翻舊賬”,令《流星雨》制作方天娛公司很是不滿:“這段視頻是2007年7月的片段,案子也早在2007年就結了。這兩天張翰壹直都在廈門安心拍戲,沒有接到北京的傳訊。”
在《流星雨》拍攝期間,記者接到天娛壹條通知,大致是說“張漢的名字弄錯了,真名叫張翰,請大家及時更正。”舞美師直指改名行為是“刻意隱瞞”。昨日,記者致電天娛負責人時,他們壹致說“改名時並不知道內情”,還壹口氣羅列了很多形容詞來描述張翰:“隨性、低調、親和、自然、認真,對人也特別客氣。”
網友質疑
視頻曝光後,不少網友在聲討“張翰不適合做偶像”的同時,更對這個新人的來歷產生了懷疑:他是怎麽拿下男壹號的?對於這壹疑問,天娛負責人閃爍其詞:“他家境確實不錯,家教也不錯……”
疑點壹:刑事拘留卻未被開除?
按“中戲”的條例,事發時距畢業只有4個月的張翰理應無法領到畢業證和學位證。然而,同樣在中戲官網上,記者卻看到身穿學士服歡慶畢業的張翰的照片。
疑點二:暴力抗法卻未被起訴?
該事件導致受傷交警的傷勢遠不止骨折,還包括“腎損傷”。對此,法律界相關人士鑒定:“張翰的行為已從交通違章上升到了刑事案件。”但據記者了解,張翰當時並未受到起訴。有媒體報道,來自齊齊哈爾的張翰家境殷實,為避免牢獄之災,曾支付過壹筆“巨額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