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政策旨在呼籲公職人員,認真檢查自身存在的問題,如實向組織匯報情況;要嚴格落實好“首問責任制”,切實解決隊伍存在的工作推諉、不作為慢作為等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自首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