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1、標題:居中書寫“自傳”。
2、正文:先確定文風,主旨,篇幅章節構思等。主要內容包括:
(1)個人成長經歷。從小學或七周歲寫起。要寫明何時、何地在什麽學校讀書或從事什麽活動;擔任過什麽職務;受過何種獎、反動組織或封建迷信組織,任何職務。選材,把妳自己的生平有意義值得紀念的事羅列,選材也是門藝術,壹定程度上會影響妳傳記的水準。
(2)個人思想演變過程。傳記不是簡單對自己所經歷事件的記錄,而是通過其深度挖掘自我的價值觀和精神追求。這是自傳的主體部分壹般結合自己的成長經歷。通過對自己思想演變過程的清理和回顧,總結成長進步經歷,提高思想覺悟,明確今後的努力方向。
3、結尾:本人署名和註明日期。壹般居右書勵或處分;何時、何地、何人介紹加入過何種組織,寫姓名,下壹行寫日期“年月日”。
寫自傳應註意的問題
1、實事求是。如實寫出自己的經歷,實事求是的評價自己。對優缺點不誇大,不縮小,不編造,不隱匿;時間、地點寫清楚.重要事件要有證明人。
2、從實際生活中總結經驗教訓。寫自傳不單單是實錄生活經歷,還要對主要經歷、情節交代具體,並從自己思想變化的過程中明辨是非,把握方向。
3、主次分明,簡繁得當,字跡工整,不要有錯別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