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指商議確定,法指法律,原指訂立法律三條。約法三章原指訂立法律與人民相約遵守。後泛指訂立簡單的條款,大家監督遵守。
約法三章的出處是司馬遷《史記高祖本紀》,原文寫道: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