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合法。這些東西缺乏有效的法律監管,建議趕緊遠離,防止上當受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國家建立科學的學制系統。學制系統內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置、教育形式、修業年限、招生對象、培養目標等,由國務院或者由國務院授權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第十八條 國家制定學前教育標準,加快普及學前教育,構建覆蓋城鄉,特別是農村的學前教育公***服務體系。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為適齡兒童接受學前教育提供條件和支持。
第十九條 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制度。各級人民政府采取各種措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學。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有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有義務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並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