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棄嬰的處理方法具體如下:
(1)公民發現棄嬰後,第壹時間向所轄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通報,及時依法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不得私自收留和擅自處理;
(2)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棄嬰,兒童福利院要及時送衛生部門進行體檢,並出具體檢表;
(3)兒童福利機構要持棄嬰入院登記表、公安機關的棄嬰撿拾證明等相關材料,及時到公安機關為棄嬰辦理戶籍登記。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
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壹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二、收養孩子需要什麽條件
收養孩子需要的條件具體如下:
1、無子女或者只有壹名子女;
2、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5、年滿30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