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體平衡的條件如下:
要使物體保持平衡狀態,作用在物體上的力或力矩必須滿足壹定的條件,這叫做“物體平衡條件”。使物體保持平衡的條件是:
1、使物體處於平動平衡的條件是,作用在物體上的合外力。為零,即∑F=0;
2、使物體處於轉動平衡的條件是,作用在物體上的所有力的合力矩為零,即∑M=0。當上述兩個條件同時滿足時,物體處於完全的平衡。中學階段只討論平面力系的平衡條件。處於平衡狀態的物體,可以是靜態平衡,即物體既無平動又無轉動,保持靜止狀態:也可以是動態平衡,即物體作勻速直線運動或勻角速轉動。
無論物體處於靜態平衡還是動態平衡,物體受力狀況並無區別,區別在於物體的初始運動狀態,即物體開始處於力平衡的即時,它是靜止的還是作平動或轉動。處於平衡狀態的物體,由於某種外界微小的作用而偏離了平衡狀態時,可能有四種情形。見平衡狀態條。
物體所受合力為0時狀態是平衡狀態。物體所受的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滿足牛頓第壹定律。物體運動中的平衡狀態為靜止或做勻速直線運動。
在力學系統裏,平衡是指慣性參照系內,物體受到幾個力的作用,仍保持靜止狀態,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或繞軸勻速轉動的狀態,叫做物體處於平衡狀態,簡稱物體的“平衡”。
壹個物體在受到兩個力作用時,如果能保持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我們就說物體處於平衡狀態。使物體處於平衡狀態的兩個力叫做平衡力。物體受平衡力作用,合力為0,好像沒有受力,可近似認為滿足牛頓第壹定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