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編輯簡稱美編,是采用美術技法,根據視覺規律,對信息元素進行選擇、整理、組織、加工、記錄並優化傳播的編輯過程,具有藝術、技術和編輯記錄三重屬性
含義:
壹、指出版機構內從事美術工作的編輯人員,泛指搞封面裝幀設計、插圖、畫冊的編輯人員。美術編輯分四個檔次:編審(美術)、副編審(美術)、編輯(美術)和助理編輯(美術)。
二、專指美術編輯職務、職稱系列中的編輯(美術)。編輯(美術)為中級職務。美術編輯的任職條件,除與文字編輯在學歷、年資、外語、著譯要求相同外,還要求具有紮實的美術基礎理論知識,掌握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了解出版業務,有較好的文字表達能力和較準確的鑒賞能力
美術編輯的主要職責是:搞書籍裝幀設計,包括設計封面、寫美術字、畫書籍插圖、組織美術稿件、編繪畫冊等工作,有獨立組稿能力,並能指導培養助理美術編輯。
工作內容
1、參與圖書構思方案的創編、規劃和設計圖書、報刊等出版物的封面和版面;
2、組織美術稿件,包括對稿件進行組織,加工審核;
3、對於裝幀與插圖,進行吻合原著風格及版式要求的設計、修改或編排,組稿等;
4、核對封面、版面和插圖,並最終定稿;
5、在設計中與文字編輯合作完成整體編輯任務,保證編輯質量。
任職要求
1、藝術設計、美術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2、思維開闊,有良好的美學修養和美術素養,善於將抽象的文字表達轉化為直觀、美觀、風格獨特的平面設計作品;具有創新能力;
3、熟練掌握coreldraw、 photoshop、illustrator等設計軟件,對圖片圖形具有快速鑒賞和處理能力;具有1年以上雜誌美編或平面設計工作經驗;
4、具備較高的文化修養,能夠理解和把握文章的主旨,獨立完成圖書、畫冊及雜誌編排和3d max者優先;
5、有雜誌、圖書組版、設計工作經驗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