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
糧食不嫌舂得精,魚和肉不嫌切得細。
出自《論語·鄉黨》。
原文如下: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食_而_,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肉雖多,不使勝食氣。唯酒無量,不及亂。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
譯文:
糧食不嫌舂得精,魚和肉不嫌切得細。糧食陳舊和變味了,魚和肉腐爛了,都不吃。食物的顏色變了,不吃。氣味變了,不吃。烹調不當,不吃。不時新的東西,不吃。肉切得不方正,不吃。佐料放得不適當,不吃。席上的肉雖多,但吃的量不超過米面的量。只有酒沒有限制,但不喝醉。從市上買來的肉幹和酒,不吃。每餐必須有姜,但也不多吃。
擴展資料:
《論語》的思想內容
《論語》是儒家的經典之作,是壹部以記言為主的語錄體散文集。早在春秋後期孔子設壇講學時期,其主體內容就已初始創成;孔子去世以後,他的弟子和再傳弟子代代傳授他的言論,並逐漸將這些口頭記誦的語錄言行記錄下來,因此稱為“論”;
《論語》主要記載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因此稱為“語”。作為儒家經典的《論語》,其內容博大精深,包羅萬象,《論語》的思想主要有三個既各自獨立又緊密相依的範疇:倫理道德範疇—仁、社會政治範疇——禮、認識方法論範疇——中庸。
仁,首先是人內心深處的壹種真實的狀態,折中真的極致必然是善的,這種真和善的全體狀態就是“仁”。孔子確立的仁的範疇,進而將禮闡述為適應於仁、表達仁的壹種合理的社會關系與待人接物的規範,進而明確“中庸”的系統方法論原則。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