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事件、人物、場景
1. 事件
事件由所敘述的人物行為及其後果構成,壹個事件在敘述中具有相對獨立性,所以壹個事件就是壹個敘述單位。孫悟空三打白骨精是個事件,武松打虎也是個事件。在情節中,每個敘述單位都處於壹定的關系結構中,承擔著不同的作用。壹般來說,與作品中人物行為無關的或非人力所為的情境事態本身都不能算作有意義的敘述單位,只有對人物的行為和命運發生影響的事件才能進入作品當中。事實上,各個敘述單位在情節進展中所起的作用並不相同,據此,法國結構主義敘事學家羅蘭·巴爾特將它們區分為“中心的”和“從屬的”兩類不同的敘述單位。中心事件(或者稱為核心單位)壹般處於情節發展的中軸線上,是推動故事情節向前發展的必要環節。如果沒有這樣的中心事件,整個故事情節的連續性和完整性就會受到損壞,因此它們是不可或缺的。從屬事件(或者稱為輔助單位)壹般對故事情節的發展不起推動作用,不是故事情節向前發展中必不可少的壹環,只對介紹人物、交代場景、塑造形象、渲染氣氛起壹定作用,使故事的意義得以顯現和豐富化。
從故事發展線索而言,這些從屬事件即使省略了也不會影響整個故事情節的發展推進;但從整個敘事而言,它們決不是可有可無的。這類事件不斷地觸發故事的張力,不斷地提示已經發生的事件同將要發生的事件的關系,從而強化了閱讀中的期待心理,使故事產生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如“余華”的小說《西北風呼嘯的中午》裏,當來叫門的“大漢”將門踢倒,沖了進來。“大漢”的堅定使“我”疑惑自己“弄錯了”,當“我”重新確認這個房間正是“虹橋新村26號3室”的時候,他堅信“大漢”“弄錯了”,可“大漢”又確認了“我”的名字。這時,壹切可以調停誤解的根由都被排除了,兩人的沖突已經無法解決。於是,“大漢”憑著他的力量優勢迫使“我”跟他去見“我”根本不認識的“朋友”。在這壹事件中,“我”確認抓虹橋新村26號3室的細節雖然是壹個從屬性事件,但它排除了“我”的疑惑,使雙方的對立無法調停,這對後來“大漢”以武力強行“我”去見“朋友”,卻又是密切相關的。同時,門牌號的確認又給讀者提供了多種期待的空間。這說明,壹個敘事片段,既有從屬性事件,又有中心事件,二者在整個敘事中各有地位,各有獨特的功能。
很多小說的縮寫本便是保留中心事件,刪除從屬事件,使文學作品變成了故事梗概,這有助於人們在很短的時間內了解作品的中心內容,但文學特有的審美趣味和審美價值也喪失殆盡。
中心事件和從屬事件在故事情節中的作用是相輔相成的:缺少了推動情節的中心單位,故事的連續性和完整性就會被破壞;而缺少了塑造形象的從屬事件,就會影響到故事的生動性、豐富性和深厚的意蘊。當然,從發生的角度來看情節的要素,推動情節發展的敘述單位顯然是更基本的單位。但在具體分析事件時應該註意到,在壹個事件中可以同時兼具幾種作用,如《紅樓夢》中黛玉焚稿斷癡情這壹事件既推動了情節發展,即結束了寶黛的愛情故事並影響了後來寶玉、寶釵等人的命運,同時又起到了塑造形象的作用,最終完成了黛玉的性格刻畫,並造成了悲劇氣氛的高潮。
2. 人物
結合作品談談人物在文學作品中的作用。
在敘事性作品當中,事件和情節得以發生發展的動力就是人物,但人物在作品中的作用卻存在著很大分歧,這就是情節中心論和人物(性格)中心論的爭論。亞裏斯多德在《詩學》中指出:在構成悲劇的各種成分中“最重要的是情節,即事件的安排,因為悲劇所摹仿的不是人,而是人的行動、生活、幸福……他們不是為了表現‘性格’而行動,而是在行動的時候附帶表現‘性格’”。與此相反,黑格爾在《美學》中指出:“性格就是理想藝術表現的真正中心。”我國古典小說理論主要是性格中心論。如金聖嘆在評《水滸傳》時說:“別壹部書,看過壹遍即休;獨有《水滸傳》,只是看不厭,無非為他把壹百八個人性格,都寫出來。”毛宗崗評點小說的標準也是性格中心論,例如他對《三國演義》的兩處評語說:“兩人同是豪傑,卻各自壹樣性格。”“壹人有壹人性格,各個不同,寫來真是好看。”他們註重的是人物性格。
壹般而言,情節、事件都是為表現人物服務的,因此同情節相比,人物在作品中的作用是第壹位的。人物之所以在敘事作品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從壹般意義上說,是因為社會歷史本由人的活動所構成,人在現實生活中的地位決定了他在敘事文學中的地位,文學要反映社會生活就不能不寫人。從文學的本質即文學的審美性上說,因為美的本質是人的本質力量的感性顯現,文學的審美屬性決定了它必須通過對社會生活的把握去反映人,揭示社會生活和歷史發展中人類如何通過實踐活動實現了人的本質力量的對象化。正因為如此,在敘事作品的各種題材中,都把人物形象的刻畫擺在中心位置,使事件的敘述和場景的描寫為塑造人物形象服務。
但是,在有些情節小說中人物不過是為了構造情節而設置的,本身見不出完整的、活生生的真實性格特征來,人物只是情節發展中的行動元。
上述觀點分歧的根源主要是在於敘事作品中人物自身的雙重性特點:即行動元與角色。所謂“行動元”的作用,是指敘事作品中發出動作的人物推動了整個事件的向前發展。在許多敘事作品中,人物的姓名、身份,故事發生的時間、地點各不相同,但卻給人以似曾相識的感覺,這是因為這些人物雖然名字、身份各不相同,其實卻是同壹類型的行動元,也就是說,他們行為的目的、價值與基本方式大同小異。比如很多才子佳人小說,盡管人物姓名、身份,故事發生的時間和地點都不同,卻幾乎都是由非常相似的幾個主要行動元構成:故事中的追求者(才子)、被追求者(佳人)、牽線人(仆婢等)、反對者(有權勢的人物)、競爭者與阻撓人(小人)。
但是,在敘事作品中,人物並非僅僅起“行動元”的作用,他的性格特征使人物具有了自身的獨立性和審美價值。敘事學中把人物性格的這種獨特的審美性稱為“角色”。成功的“角色”不僅具有活生生的個性,而且還包含著具有普遍意義的***性,能夠揭示社會生活的本質和規律,這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典型人物”。
3. 場景
場景就是敘事作品中具體描寫的人物行為與活動的場所。文學作品中的人物不是天上來客,他總要生活在壹定的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當中,同時也生活在具體的生活場景當中。因此,任何壹部敘事作品在敘述故事時必須有場景,有了場景,人物才有活動的空間,故事才能得以向前發展。壹部作品如果只有完整的故事情節而沒有場景,那麽,這樣的作品也就失去了深刻的藝術魅力。
場景首先是由情節中的壹些成分或因素構成的。但場景不壹定非要表現重大的必然性事件,也可以用來寫瑣碎的偶然的事件;也不壹定非要在情節發展的關鍵所在演示,也可能出現在很不起眼的地方。《喧嘩與騷動》第壹章開頭,壹個低智的成年人和服侍他的孩子打高爾夫球,聽到有人喊“開弟”(指球童,在英語裏和“凱蒂”同音)他便想起死去的姐姐凱蒂,於是就哼哼起來。黑孩子勒斯特如同往常壹樣制止他:“聽聽,妳哼哼得多難聽。”“也真有妳的,都三十三了,還這副樣子……”小說開頭這個看似無關緊要的場景寫出了人物突出的外部特點,也暗示出他那單純的內心世界並非沒有痛苦,更主要的是引出了小說的核心內容——凱蒂和她的故事。
插曲往往也成為生動有趣的場景。這是指那些穿插於基本情節之中,雖和主線聯系不緊密,但有利於刻畫人物,或者可用來增添具有生活氣息的小故事、小場面等。《三國演義》寫曹操在斜谷殺楊修之後穿插了壹段關於曹楊交惡已久的集錦式的往事,其中包括若幹小而有趣的場景。如:
操嘗造花園壹所;造成,操往觀之,不置褒貶,只取筆於門上書壹“活”字而去。人皆不曉其意。修曰:“‘門’內添‘活’字,乃‘闊’字也。丞相嫌園門闊耳。”於是再築墻圍。改造停當,又請曹觀之。操大喜,問曰:“誰知吾意?”左右曰:“楊修也。”操雖稱美,心甚忌之。
曹操殺楊修的直接理由是他散布自己要退兵的意圖,犯了“亂我軍心”之罪,真正原因是在政治上,因為楊修是曹植壹黨,曹丕屢次挑撥致使曹操疏遠曹植,同時產生除去楊修的想法。這裏匯集了《世說新語》等筆記、野史的記載,造成壹組插曲式場景,繪聲繪色地刻畫了曹操多疑、嫉妒的性格,讀起來頗有興味。至於歷史上的曹操是否果真如此,則另當別論。
有時這類插曲式場景表面上看是閑筆,但卻往往既可生發情趣,又可作為刻畫人物的輔助手段。如《西遊記》寫豬八戒往耳朵眼兒裏藏貼己錢之類。
場景還可能表現為倒敘、補敘和插敘的形式。有些本來是後來、甚至將來發生的事情或出現的生活畫面,在作品開始時就加以敘述,這就是倒敘。作為場景,倒敘立刻將讀者帶到特定的情境,使之面對人物的行動,這比巴爾紮克小說開頭常有的那種關於環境和人物的不厭其煩的具體描寫要更吸引人。如“馬爾克斯”的小說《百年孤獨》開頭第壹句話就是:“許多年之後,面對行刑隊,奧雷良諾·布恩地亞上校將會回想起,他父親帶他去見識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這暗示了他們以後經歷的種種事變和磨難,且有戲劇性的萌芽,因而使人感到新鮮有趣。
這類場景還可能以補敘、插敘等方式,通過敘述者或人物的回憶寫出來。魯迅的小說《祝福》起筆就是幾個倒敘式的場景:
(1)“我”於舊歷年底回到故鄉魯鎮,和四叔——魯四老爺在書房相見。
(2)第二天、第三天“我”去看望親戚本家和朋友,看見人們正在忙著準備“祝福”。
(3)“我”見到四叔後第二天下午,在河邊與主人公祥林嫂不期而遇,以“說不清”三個字敷衍地回答她關於魂靈和地獄有無的問題,然後匆匆逃回四叔家。
(4)第三天傍晚聽到祥林嫂的死訊,“我”獨坐在昏黃的油燈下沈思,祥林嫂“半生事跡的片斷”在頭腦中聯成壹片。其中的(3)便是穿插在倒敘中的補敘,而且是敘述者“我”回憶中即心裏的場景。運用這類場景可造成錯落跌宕的敘事結構,避免了呆板、沈悶的平鋪直敘。
(二)開端、發展、高潮、結局
情節由開端、發展、高潮和結局構成,在某些作品中,還有序幕和尾聲。
開端是情節的起點,也是事件矛盾的起因。在開端部分,壹般對主要人物和矛盾的基本性質有壹個大體的勾畫或預示。開端往往是情節中的第壹個事件。
發展由矛盾沖突的逐步展開和發展構成。在規模較大的敘事作品中,這壹部分的容量最大,起伏變化也最多,是敘事作品的主體成分。人物的性格和命運在發展部分得到了多方面的展現。
高潮所表現的是矛盾沖突達到頂點的情節,是對立雙方決定勝負的關鍵時刻,所以人物性格在高潮中得到了充分而鮮明的表現。
結局是矛盾的解決,是人物事件發展的必然結果。
這是壹般作品的情節構成。某些作品還有序幕和尾聲。序幕是指對矛盾沖突展開以前的有關社會背景和歷史條件的交代,尾聲則是指結局以後對作品中人物有關情況的介紹。這兩個部分並非所有敘事作品都必須具備的,而且在現代敘事作品中,上述的情節構成的五個部分也不壹定都齊全,而且在敘事中還往往會顛倒它們的順序,比如結局放到了前面,以倒序的方式展開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