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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孝子之事親也,盡力至誠,不義之物,不入於館”

田子為相

韓嬰

田子為相,三年歸休①,得金百鎰②奉其母,母曰:“子安得此金?”對曰:“受俸祿也。”母曰: “為相三年,不食乎?治官如此,非吾所欲也。孝子之事親也,盡力至誠,不義之物,不入於館③。為人臣不忠,是為人子不可不孝也。子其去之④。”田子愧慚,走出,造⑤朝還金,退請就獄⑥。王賢其母,說其義,即舍⑦田子罪,令復為相,以⑧金賜其母。

註釋

①歸休:休假回家。 ②鎰:二十兩。 ③館:這裏指“家”。 ④子其去之:妳把這東西拿走。 ⑤造:往,到。⑥就獄:進監獄。就,靠近⑦舍:舍棄。這裏指“赦免”⑧以:把,拿。

譯文

田子做宰相,三年後休假回家,得了二千兩金,供養他的母親.母親說:"妳是怎麽得到這些金子的?"田子回答說:"這是我的俸祿."母親說:"做宰相三年不吃飯嗎?像妳這樣做官,不是我所想要的.孝子侍奉父母,盡心盡力就行了,不義之物不要進入我的家中.做為子臣不忠於皇上,這是做為人子的不孝.妳還是除去它吧."田子慚愧的走出來,上朝還金子,回來後請求進牢獄.齊宣王認為他的母親賢能, 為她的深明大義感到高興,當即赦免田子的罪過,讓他重新為宰相,把金子賜給他的母親.

意思:孝子侍奉父母,盡心盡力就行了,不義之物不要進入我的家中!出自《田子造朝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