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間接稅主要包括:流轉稅類:增值稅、消費稅、關稅;資源稅類: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行為稅類:印花稅。
1.間接稅含義:
是指納稅義務人不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義務人能夠用提高價格或提高收費標準等方法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屬於間接稅稅收的納稅人,雖然表面上負有納稅義務,但是實際上已將自己的稅款加於所銷售商品的價格上由消費者負擔或用其他方式轉嫁給別人,即納稅人與負稅人不壹致。
2.直接稅含義:
是指納稅義務人同時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人不能或不便於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直接稅,是指納稅義務人同時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人不能或不便於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屬於直接稅的這類納稅人,不僅在表面上有納稅義務,而且實際上也是稅收承擔者,即納稅人與負稅人壹致。直接稅以歸屬於私人(為私人占有或所有)的所得和財產為課稅對象,在我國直接稅主要包括:1.所得稅類: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2.財產稅類:房產稅、契稅、車船稅、船位噸稅、車輛購置稅;3.行為稅中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煙葉稅。
3.財產稅含義:
是以納稅人所有或屬其支配的財產為課稅對象的壹類稅收,行為稅是國家為了對某些特定行為進行限制或開辟某些財源而課征的壹類稅收。
4.直接稅優點: 直接稅的納稅人較難轉嫁其稅負; 直接稅稅率可以采用累進結構,根據私人所得和財產的多少決定其負擔水平;同時,累進稅率的采用,使稅收收入較有彈性,在壹定程度上可以自動平抑國民經濟的劇烈波動。直接稅中的所得稅,其征稅標準的計算,可以根據納稅人本人及家庭等的生活狀況設置各種扣除制度以及負所得稅制度等,使私人的基本生存權利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