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社會關系”是指父母和配偶以外的主要社會關系,包括:叔叔、伯伯、姑姑、舅舅、嶽父、嶽母。
1、與家庭成員進行區分。爺爺、奶奶、爸爸、媽媽、未婚在壹起居住的兄弟、姐妹,還有子女、自己的妻子(丈夫)均屬於家庭成員,不是社會關系,不需要在這裏填寫。但是如果表格裏沒有家庭成員這壹項,也可以勉強填寫在這裏。
2、主要與非主要的區分。壹個人的社會關系有很多,但是與自己關系比較密切,對自己有主要影響的才算主要社會關系,才填寫上。
比如:已經結婚成家的兄弟姐妹及其妻子、丈夫; 姑姑(姑夫)、叔叔及大伯(嬸嬸)、姨姨(姨夫)、舅舅(舅媽)。如果其他表姐表兄甚至堂兄堂弟對妳影響比較大,就像妳說的,與妳專業對口並在相應領域工作,而且成就不壹般,當然也可以寫上了。
歷史沿革:
以血親或生理聯系為基礎而形成的社會關系。它是人類最早形成的社會關系,社會的發展又不斷賦予它新的內容。縱觀歷史發展的不同階段,以血緣關系聯結的社會群體有:種族、氏族、宗族、家族、家庭等。
在不同時代、不同社會制度裏,血緣關系的緊密程度及地位、作用是不相同的。在原始社會裏,血緣關系是社會組織的重要基礎。在奴隸和封建社會,血緣關系是區分社會階級的重要標誌。近代以來,血緣關系的地位、作用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