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傾銷的含義及其構成條件?
傾銷,是指壹國(地區)的生產商或出口商以低於其國內市場價格或低於成本價格將其商品拋售到另壹國(地區)市場的行為。對傾銷的調查和確定,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負責。其構成要素:
(1)產品以低於正常價值或公平價值的價格銷售;
(2)這種低價銷售的行為給進口國產業造成損害,包括實質性損害、實質性威脅和實質性阻礙;
(3)損害是由低價銷售造成的,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什麽是傾銷?傾銷,意思是用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大量拋售商品,以便擊敗競爭對手,獨占市場,然後再大大提高商品價格,以獲取壟斷高額利潤。以下是詳細解譯:
1、指熔鑄金銀。《醒世恒言·陸五漢硬留合色鞋》:“家中別無銀兩,只得把那兩錠雪白的大銀,在壹個傾銀鋪裏去傾銷,指望加出些銀水。”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錢谷·革官銀匠》:“窺其鄉愚孤懦,故將銀罐傾翻,急難淘浄,反賴他人。種種奸弊,不壹而足。及至傾銷起解,元寳從無足色。”
2、指資本家或資本集團用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大量拋售商品。目的在於擊敗競爭對手,獨占市場,獲取高額利潤。周恩來 《恢復生產,建設中國》:“拿棉花生產來說,凡是國民黨統治區的棉田都減產,因為有 美 棉的傾銷。”
3、泛指大量拋售商品。李劼人 《天魔舞》第二五章:“那自然羅,大家都只顧得逃命,囤積的東西,哪個不想傾銷了,尋幾個現錢。”反傾銷與反補貼的區別是什麽?
1、兩者的實質不同:
(1)反傾銷的實質是對外國商品在本國市場上的傾銷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2)反補貼的實質是進口國主管當局根據其國內相關產業的申請,為了保護受損的國內產業,恢復公平競爭,調查補貼進口,並通過征收反補貼稅或價格承諾抵消進口產品享受的補貼。
2、兩者的實施條件不同:反傾銷的實施條件:
(1)確定存在傾銷的事實。
(2)確定對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或威脅,或對建立國內相關產業造成實質阻礙。
(3)確定傾銷和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反補貼的實施條件:禁止性補貼:即無條件禁止的補貼,在法律上或事實上僅適用於出口活動,或者作為許多條件之壹,為出口活動提供有條件的補貼,也可以說:在法律上或事實上,只有國內產品被用來替代進口,或者作為許多條件之壹,提供有條件的補貼以使用國內產品替代進口。具體來說,禁止補貼是壹種特殊補貼。
3、兩者的性質不同:
(1)反傾銷的性質:壹般是對傾銷的外國商品除征收壹般進口稅外,再增收附加稅,使其不能廉價出售,此種附加稅稱為“反傾銷稅”。
(2)反補貼的性質:在正常情況下,反補貼措施是打擊不公平競爭和出口的主要方式,因此成為保護國內同類產品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