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犯罪嫌疑人黎芳芳(29歲)供述:7月22日中午,與男友郭某吵架後說準備分手。她已經懷孕四個月。她心裏十分郁悶。當日她喝了三瓶酒,壹時想不開,想報復郭某。於是,她駕車撞向包工頭郭某的農民工。
7月24日上午,黎芳芳與朋友在大石橋SOHU廣場壹間辦公室內,民警將其抓獲。
經過診斷,被害人王玉春右側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多發肋骨骨折、多發皮膚挫裂、胸腹積液;被害人劉輝顱腦損傷、腦震蕩、閉合性胸部損傷、右肩背部皮膚裂傷、多發軟組織損傷。
前日,犯罪嫌疑人黎芳芳在公***場所故意駕車撞人,嚴重危害公***安全,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 壹百壹十四條,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安全罪。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第壹款之規定,金水檢察院決定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黎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