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開的違法停車告知單。壹般來說,罰單上面會寫清楚車牌號,車身顏色類型,違章地點,和時間等。同時上面還會備註警員的名字或者警號,更重要的是公章。罰款在審車之前交清即可。
2、不按規定停放的提醒單,主要是為了提醒車主,汽車停的位置不對,車主在看到提成單之後把車挪走就可以了,這種提醒單不需要繳納任何的罰款,也不會被扣分
3、城管開的罰單,壹般叫做城市管理行政違法停車告知單。由於城管和交警的信息還未同步,網上不能及時查到信息。這類發單壹般去違法停的當地的城管局交錢,或者是信息與交管部門同步後交罰款即可。車子被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貼單要處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將對違法亂停車輛進行處理,會對其予以告知、拍照取證,並將違法信息上傳至交警部門。采集的違法信息上傳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審核、認定、處罰,且由交警帶著城管執法人員“貼條”。違規停車提示單提示:機動車停放影響了其他交通參與者正常通行,請盡快駛離或將車輛停放在正規停車泊位,我們將把機動車不按規定停放的信息抄告給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核認定後,錄入交通違法處理系統。該單還提醒車主要文明駕駛、停放機動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中華人民***和國城市管理執法辦法》
第壹條 為了規範城市管理執法工作,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維護城市管理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城市、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建成區內的城市管理執法活動以及執法監督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城市管理執法,是指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在城市管理領域根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履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職責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