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e有冠詞,可以用a或者the。
name是普通名詞,也是可數名詞,所以有單復數之分。
如my name(我的名詞),their names(他們的名字)
如果要用冠詞,根據表達需要,特指時前用the,泛指時用a。
如:give him a name 給他取個名字
the name of the cat 這只貓的名字
冠詞是冠在名詞之前限定名詞的虛詞,分為不定冠詞(a/an),定冠詞(the)及零冠詞(即名詞前不加任何冠詞)。
擴展資料
1、詞源解說
直接源自古英語的nama,意為名字。
2、詞語用法
name作名詞的基本意思是“名字,名稱”,可以是人的名字,也可以是動物、事物或地方的名稱,是可數名詞。name還可作“名人”解。
name作“名聲,名譽”解時,壹般指社會對人或某事物的評價,是單數名詞,可與不定冠詞a連用。
name可作定語修飾其他名詞,意為“有名的,名聲卓著的”。
西方人的姓名包括姓和名,名在前,姓在後,如John Smith,John是名,Smith是姓名
name用作動詞時意思是“給…取名”“說出…的名字”,引申可指“提名,任命”,還可指“列舉”。
name是及物動詞,可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作“取名”解時,可接名詞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 作“提名,任命”解時可接“(to be/as/for+) n. ”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