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的組詞:
杖罰、極罰、罰規、兇罰、獎罰、判罰、禁罰、重罰、天罰、申罰、慎罰、罰籌、擿罰、測罰、罰約、呪罰、百罰、罰沒、誅罰、罰極
基本字義:
1、(會意。小篆字,從刀,從詈(?lì,罵人)。“刀”指刑法。本義:處罰,懲辦)
2、刑罰 [penalty;punishment]
3、發誓 [swear;vow;pledge]
4、出錢贖罪 [buy]
5、討伐;殺 [kill]
擴展資料
字形演變
字源解說
文言版《說文解字》:罰,辠之小者。從刀,從詈。未以刀有所賊,但持刀罵詈則應罰。 ?
白話版《說文解字》:罰,對較罪行的處置。字形采用“刀、詈”會義。未曾持刀劫掠,但持刀威脅者則應當處罰。
組詞解釋:
1、杖罰:指施杖刑,拷打。
《新唐書·徐有功傳》:“為政仁,不忍杖罰。民服其恩。”
白話釋義:為政仁,不忍心杖罰。人們佩服他的恩典。
2、極罰:意思是重罰。
《逸周書·命訓》:“極罰則民多詐,多詐則不忠,不忠則無報。”
白話釋義:嚴重的懲罰則人民多詐,多詐就不忠,不忠誠就沒有報答。
3、罰規:處罰的規章
茅盾 《子夜》十七:“ 曼麗 自己破壞了約法,我們公擬出壹個罰規來!”?
4、兇罰:是指禍患與懲罰。
《漢書·孔光傳》:“若不長懼,有以塞除,而輕忽簡誣,則兇罰加焉,其至可必。”
白話釋義:如果不長恐懼,有以滿足除,而輕視簡單欺騙,那麽兇懲罰了,他們甚至可能
5、禁罰:禁令和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