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 “規律”:
客觀事物發展過程中的本質聯系,具有普遍性的形式。規律和本質是同等程度的概念。客觀性規律:它是客觀的,既不能創造,也不能消滅;不管人們承認不承認,規律總是以其鐵的必然性起著作用。
世界上的事物、現象千差萬別,它們都有各自的互不相同的規律,其根本內容來說可分為自然規律、社會規律和思維規律。
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都是客觀的物質世界的規律,它們的表現形式有所不同:自然規律是在自然界各種不自覺的、盲目的動力相互作用中表現出來的;社會規律則必須通過人們的自覺活動表現出來。思維規律是人的主觀的思維形式對物質世界的客觀規律的反映。
擴展資料:
規律是客觀的,既不能創造,也不能消滅;不管人們承認不承認,規律總是以其鐵的必然性起著作用。唯心主義或者否認規律的存在,或者以這樣那樣的方式把規律說成是“絕對精神”、個人的主觀意誌等意識現象的產物,甚至認為規律是人強加給自然界的。
否認人類社會的發展有客觀規律性,這是唯心史觀的根本特征之壹,也是馬克思主義產生前的壹切思想體系***有的根本缺陷。
馬克思、恩格斯創立了唯物史觀,並發現了人類社會發展的壹般規律,才第壹次使人們真正認識到,人類社會和自然界壹樣,也是按照自己固有的客觀規律運動和發展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規律都是對客觀事物發展過程的客觀規律的反映。壹是指規律的存在不以人的主觀意誌為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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