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瑞斯特·瑪氏的管理風格是這家公司的根基。今天,他的想法已經正式成為該公司的管理哲學,稱為瑪氏公司的五大原則,這些原則寫在壹本手冊上,所有瑪氏公司的辦公室都有這本手冊。此外,這本冊子也被譯成好幾種不同的語言,以供海外的辦公室與工廠使用。這五大原則是:品質(quality)、責任(responsibility)、互利(mutuality)、效率(efficiency),和自由(freedom)。
品質:“顧客至上”是我們的信念;保持高質量是我們的工作;令產品物有所值是我們的目標。
責任: 作為個人,我們要求每壹個人各盡所能;作為同事,我們支持其他同事各盡其責。
互惠: 互惠就是分享利益;可以分享的利益才會持久。
效率: 我們充分利用壹切資源,絕不浪費;務求人盡其材,物盡其用。
自主: 我們需要獨立自主來塑造我們的未來;我們需要利潤來保持獨立自主。
品質
第壹個原則最重要,它是這麽說的:“顧客就是我們的老板,品質是我們該做的事,而物超所值的產品則是我們的目標。”品質控制對於公司而言非常重要。弗瑞斯特·瑪氏定期檢查工廠與辦公室,因為他相信整潔的環境有助於效率的提升,不僅如此,他也期望員工保持高度的整潔。舉個例子,壹家在紐澤西的海科斯頓市(Hackettstown)生產M&Ms的工廠,地板每45分鐘要徹底擦洗壹次。另壹個例子是,每壹條士力架上面,要不多不少地擺上15顆花生米,而且巧克力外皮要維持平滑狀態。瑪氏公司也是糖果業中第壹家在產品包裝上標示食用期限的廠商,如果產品到期以後仍未售出,公司將禁止零售商繼續出售,以保持產品的新鮮度。此外,“本大叔的米”的每壹粒米都用激光束檢查過。凡此種種,是因為他們認為,“品質,就是代表我們向顧客做出的保證,我們的牌子不會讓他們失望——不管購買幾次,絕不會讓顧客失望”。
整個瑪氏公司的營運都圍繞著壹個中心思想,即品質,因為他們認為品質來自“毫不懈怠地重視生產過程中的每個細節”。瑪氏公司對於原料的品質非常重視,它甚至成立壹個部門(信息服務部)來監測每壹種農作物的收成情形,不管是可可還是花生,並提供公司有關長期供應戰略的建議。事實上,瑪氏公司的工程師想出了種種方法來預測農產品的收成,時至今日,此壹部門甚至租借衛星以監控氣候狀態,並聘請最頂尖的統計學家,計算氣候對農產品的影響。這些都是為了維持瑪氏公司產品的品質,並讓公司與消費者雙方都獲益,而這就是第三個原則,即互利或雙贏。
責任
第二個原則指出:“從個人而言,我們要求自己要負起全部的責任;從同事的角度而言,我們支持別人的任務。”這項原則在公司組織結構的特質中就可以明白看出,因為所有員工都被當成獨立的個體,而且每壹個員工也同時都是別人的工作夥伴。高層的管理階層並沒有好聽的頭銜,而且,公司的老板到現在都還繼續打卡上班。在這家公司,員工的地位都壹樣,每壹個人都只叫名字,只開“非開不可”的會,並認為很炫的簡報只是浪費時間。而且,管理階層沒有秘書,也沒有大辦公室;每個人都自己接電話,自己復印,沒有主管配車,必要時使用公務車。為進壹步落實責任的概念,薪水與產品連動:如果利潤增加,薪水就上揚;反之,如果利潤下降,薪水就會縮水。
互利
第三個原則是互利或雙贏,其意為“互利就是利益的互享;唯有利益互享,公司才能永遠存在”。瑪氏公司希望讓所有的人都得到好處,不管是同僚,消費者,或整個社會。例如,他們提供給科威特的商人冷藏用的糖果棒展示櫃,讓這些商店得以長時間展示瑪氏公司的產品,而不用擔心糖果棒會溶化,而其他競爭品牌的產品就只能放在壹般冰箱裏。這樣的做法讓店家與瑪氏公司都獲益,因為雙方都能賺錢。這個原則也在公司所執行的質量管理中表露無遺。消費者對於瑪氏產品的品質有信心,而瑪氏公司也持續擁有忠實的顧客群。此外,瑪氏公司也開設了幾個信息窗口,為寵物主人提供相關信息,例如“我的寵物店”(My Pet Stop)提供了有關寵物照顧的信息。甚至整個社會都獲益,因為瑪氏公司也發動了壹些募款的活動。
效率
第四個原則,提倡效率,“我們充分利用資源,不浪費任何東西,而且只求做到最好。”在瑪氏公司,效率主要來自生產上的自給自足,所有資源都在其掌控之中。此外,工廠機器都是24小時全天候運作,而且沒有通過品質檢驗的產品都會被丟回去重新攪拌,不浪費任何東西。有關弗瑞斯特·瑪氏提升效率的壹個例子是,他想方設法在“本大叔的米”生產過程中的每壹個環節引入效率這個概念,尚未加工之前的谷殼被當作燃料,以提供工廠的部分電力,他甚至想辦法將灰燼賣給發電廠與鋼鐵廠。根據該公司所發布的信息,工廠循環利用了53%的加工米生產過程中所使用過的水。員工的桌面也要保持整潔,因為他相信這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不二法門。
自由
最後壹個原則是自主。瑪氏公司相信:“我們需要自主來建設我們的未來;我們需要利潤來確保我們的自主 。”這個原則可以從公司如何對待員工中看出。瑪氏公司的員工享有很多自由,而公司的部門則擁有自由決策權。只有當部門犯了嚴重錯誤時,高層管理人員才會介入。事實上,弗瑞斯特·瑪氏經常讓員工自由完成工作——壹種自由放任式的管理風格,因為他比較在乎帝國的建立,而不是實際的管理。更廣泛地說,該公司高度隱秘的特質,也使得他們可以享有更多自由,因為他不需對任何股東負責。而這也可以讓那些有長期獲益的投資計劃得以推行,而非讓那種追求短期利潤的投資來左右公司的前途。或許因為如此,瑪氏公司從來沒有負過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