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查處需要具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屬地管轄等條件。具有犯罪事實,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這種犯罪事實已客觀存在,非主觀臆斷。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如果其行為僅構成犯罪,而依法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也不應立案。例如無責任能力人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或因正當防衛、緊急避險及履行有益於社會的業務上的行為。再比如盜竊沒有達到當地盜竊刑事案件立案的標準,這也不能立案。屬地管轄,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定的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規定,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不能立案。
刑事案件立案流程具體如下:
1、立案偵查,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
2、對立案材料的審查,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3、對立案材料的處理,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
立案必須同時具備條件如下:
1、有犯罪事實,指客觀上存在著某種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這是立案的首要條件。要有壹定的事實材料證明犯罪事實確已發生。包括犯罪行為已經實施、正在實施和預備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指依法應當追究犯罪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當有犯罪事實發生,並且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時,才有必要而且應當立案。
派出所受理案件流程為:
1、受理案件,報案人首填寫報案表;
2、接受案件之後,開展立案審查工作;
3、受理報案後,經審查,凡符合立案條件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的批準,予以立案;
4、已經批準立案的,立案單位應及時展開偵查工。
綜上所述,派出所立案的數額標準有如果是盜竊罪,刑事立案的標準為壹千元以上;如果是詐騙罪,刑事立案標準為三千元以上;治安案件並沒有明確規定。立案必須同時具備條件有犯罪事實,指客觀上存在著某種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指依法應當追究犯罪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二條
對立案材料的審查和處理立案的條件,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