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鍋底。
雍正認為,官員腐敗絕不是壹個人所為,壹個人不可能完成腐敗。因此,他們的親屬必須參與。所以為了杜絕腐敗,壹定要把官員殺到底,而不是殺了他。對了,他們的至親,有能力參與貪汙的親戚,都該殺。也就是說,不是誤殺他們,而是誰都逃不出網。所以在雍正王朝,貪汙受賄的官員如果被殺,都是親戚,有時甚至會與其同門斬首!非常殘忍!這樣做的好處是,官員不敢腐敗,他們的至親,比如愛人、妻子、父母等。不敢助長腐敗,因為如果被發現,就全被打死了!比如當時很多官員為了保護家人而犯罪自殺。但是,雍正說,死了也沒用。繼續追查親屬,直到所有涉案親屬被殺!
第二,皇帝的財產。
雍正被後人稱為地產皇帝。顧名思義,雍正殺貪官,壹定要財物化,掠來的財物上繳。而且考慮到很多貪官為了後代的幸福生活鋌而走險,收受賄賂。
雍正帝為了斷絕這些人的思想,在殺光了他們所有的主要親屬後,對他們的後代打擊到底。具體做法是先財產,沒收現有全部家庭財富,打回原形。然後,子子孫孫要麽被流放,要麽淪為奴隸!壹旦他們腐敗,他們的子孫將永遠擡不起頭,永遠窮困潦倒。所以雍正時期,很多官員的後代都被賣到了妓院,送去當邊防軍。太可惜了!
第三,官觀斬首。
很多官員都是不見棺材不落淚,不見兔子不撒鷹的人。不知道腐敗的嚴重後果,因此,繼續對腐敗有恃無恐。雍正的做法是,每次殺死官員及其親屬,或者用自己的門殺死他們,他壹定會召集所有的地方官員,這就是所謂的官斬。而且看的時候不能閉眼!如果是京官,那麽首都的主要官員都會來看砍頭的場面。
想想看,比思想教育有用多了。再看壹個個人頭頭,昨天還是大官,今天全部斬首。這種腐敗有什麽用?因此,此舉對其他官員有很大的震懾作用,讓他們感受到腐敗的嚴重後果。
雍正朝這三項鐵腕反腐措施取得了巨大成功,從根本上改善了康熙末年的腐敗狀況。雍正後期基本沒有大的貪腐案件,貪官死了。後來乾隆沒有執行,所以最後貪汙受賄越來越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