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運提單(Air way bill)是指承運貨物的航空承運人(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運貨物並接受托運人空運要求後,簽發給托運人的貨物收據。空運提單不是代表貨物所有權的憑證,不能通過背書進行轉讓,也不以交出提單作為提貨的條件。
提單分類:
壹、航空貨運單的分類
(壹)按有無承運人的名稱分類航空貨運單包括兩種:
(1)航空公司貨運單(Airline Air Waybill)印有出票航空公司(issue carrier)名稱及標誌(航徽、代碼等)的航空貨運單。這類空運單代表出票航空公司的身份。
(2)中性貨運單(Neutral Air Waybill)沒有預先在運單上打印任何承運人名稱及標誌的貨運單。這類空運單不代表任何壹個航空公司,是中立貨運單。
(二)按照不同作用分類⑴航空主運單(MAWB,MasterAirWaybill)凡由航空運輸公司簽發的空運提單就稱為主運單。它是航空運輸公司據以辦理貨物運輸和交付的依據,是航空公司和托運人訂立的運輸合同,每壹批航空運輸的貨物都有自己相對應的航空主運單。
⑵航空分運單(HAWB,HouseAirWaybill)集中托運人在辦理集中托運業務時簽發的空運提單被稱作航空分運單。在集中托運的情況下,除了航空運輸公司簽發主運單外,集中托運人還要簽發航空分運單,此時各方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