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10月5日,***和國勛章獲得者有於敏、申紀蘭、孫家棟、李延年、張富清、袁隆平、黃旭華、屠呦呦、鐘南山。
***和國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為國家最高榮譽,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授予***和國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中華人民***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向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授予國家勛章、國家榮譽稱號獎章,簽發證書。
擴展資料:
“***和國勛章”授予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和保衛國家中作出巨大貢獻、建立卓越功勛的傑出人士。這是根據憲法和《中華人民***和國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之法律規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國家主席簽發證書並頒授的國家勛章,是國家最高榮譽。
2017年7月,由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工作委員會制定的《中國***產黨黨內功勛榮譽表彰條例》《國家功勛榮譽表彰條例》《軍隊功勛榮譽表彰條例》《“***和國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授予辦法》《“七壹勛章”授予辦法》《“八壹勛章”授予辦法》《“友誼勛章”授予辦法》,已經中***中央批準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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