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階梯:用電量低於120度的居民用戶,每度電收費0.6元;
第二階梯:用電量120度至300度的居民用戶,每度電收費0.8元;
第三階梯:用電量300度至500度的居民用戶,每度電收費1.0元;
第四階梯:用電量500度至700度的居民用戶,每度電收費1.2元;
第五階梯:用電量700度至1000度的居民用戶,每度電收費1.4元;
第六階梯:用電量1000度以上的居民用戶,每度電收費1.6元。
以上為2023年電費階梯收費標準,不同地區的電費階梯收費標準可能有所不同,請以當地政策為準。
交電費向供電企業繳納,用戶在供電企業規定的期限內未交清電費時,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每日電費違約金按下列規定計算:
1、居民用戶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壹計算;
2、非居民當年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
3、非居民跨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4、電費違約金收取總額按日累加計收,總額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電力法》
第四十壹條
國家實行分類電價和分時電價。分類標準和分時辦法由國務院確定。對同壹電網內的同壹電壓等級、同壹用電類別的用戶,執行相同的電價標準。
第四十四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地方集資辦電在電費中加收費用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辦法。禁止供電企業在收取電費時,代收其他費用。